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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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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康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分别递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19年9月20日收盘,拟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司麦司为郑康定控制之企业,司麦司与郑康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二、 股东减持情况

  1、司麦司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7,505,6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郑康定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593,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9%,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

  注:司麦司、郑康定先生近五年来均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三、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四、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司麦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承诺自康强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康强电子股份,也不由康强电子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2、2013年郑康定先生在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3、郑康定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司麦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与郑康定先生在2013年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时的承诺均已履行完毕;郑康定先生正严格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的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及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司麦司、郑康定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各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司麦司、郑康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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