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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40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9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九号楼52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于德运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尹巍先生、秦祥秋先生、徐正辉先生、马前程先生、符俊辉先生、白致铭先生(各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 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王洪阳先生、张湧先生、陈元先生(各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王洪阳先生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湧先生、陈元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也同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 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暂定于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九号楼四楼418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尹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4月出生,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管理学专业毕业,学士学位,台州市椒江区第八届人大代表。曾任信质有限总经理助理、监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尹巍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123.66万股股份(其中直接持有1,118.66万股股份,间接持有1,005万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股东叶小青女士系母子关系,与公司股东尹强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尹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秦祥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9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任芜湖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任家用电机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至12月,任美的威灵控股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8月,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秦祥秋先生持有公司200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秦祥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徐正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12月出生。2007年2月于信质电机有限公司任职,曾任信质电机有限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副总监等职;2015年2月至今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2019年3月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正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正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马前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2月出生。2003年8月至2007年6月,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销售科长、大区经理;2007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北京索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汽车研究咨询部经理;2011年9月至2015年3月,任职清华大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任北京清佰华通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参与筹建中国电动汽车领域的国家第三方智库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创办中国最大的电动汽车全产业链合作平台-电车人;2015年3月至今任三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2015年6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马前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前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符俊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7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997年7月至2004年4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师、副部长;2004年5月至2008年4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分党委书记;2008年5月至2016年4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无人驾驶飞行器设计研究所党总支书记;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数个国家重点无人机型号副总指挥;2018年1月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符俊辉先生持有公司2,900股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俊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白致铭先生:中国国籍,满族,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1999年7月至2000年9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半脱产辅导员;2003年3月至2004年7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2004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2007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校医院党总支书记;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中组部第15批博士团到江西赣州挂职锻炼,任市长助理;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地合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赴英国伦敦大学学院访问学者;2018年7月至今,任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北航长鹰天际(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白致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白致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简历

  1.王洪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8月出生,经济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1999年7月至2007年9月任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07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兼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2年10月至今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9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洪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洪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张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经济学博士。曾任浙江省台州市发改委主任助理、副主任;浙江省政府研究室经济处副处长;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副主任;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局局长;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委、董事会秘书、审计责任人;2018年10月至今,任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员。张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湧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浙江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8月至2011年8月,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易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41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于2019年9月20日在公司九号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叶小青女士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陶开江先生、梁军先生(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没有监事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20日

  附件:

  1.陶开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3年2月至2013年8月,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业务部部长;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心副总监;2014年1月1日起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心总监;2014年4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陶开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梁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台州市椒江区第十届人大代表,高级工程师,具有20多年机械设计、制造和维修经验。曾任椒江市振华通用机械厂车间主管,前所船舶机械修理厂车间主管;现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机加工车间主任;2010年4月至今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梁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梁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9-042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9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5:00至2019年10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4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请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1.01 选举尹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秦祥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徐正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马前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符俊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白致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提请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之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2.01 选举王洪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提请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陶开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梁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9年9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对本次所有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说明:(1)本次会议对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独立董事人数、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9年10月9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8016)。

  3、登记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世海

  电话:0576-88931163

  传真:0576-8893116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8016)

  2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2、累积表决票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4;

  2、投票简称:“信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提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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