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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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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9-08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1.9亿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该笔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9亿元。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及后期利润的影响。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保留对中珠集团、潜江中珠的法律追诉权利。

  ●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无担保事项。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汉江中院”) 发来的《查封、冻结财产清单》((2019)鄂96执保29号),汉江中院已对申请的全部资产进行查封、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中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潜江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行潜江分行对潜江中珠、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中珠医疗提起诉讼。公司已于2019年9月6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19-080号)。

  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编号:2019-081号、2019-082号、2019-083号),因潜江中珠与建行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余额合计145,899,208.76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4.19%,占公司2019 年半年度货币资金的18.4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汉江中院已根据《查封、冻结财产清单》((2019)鄂96执保29号),对申请的潜江中珠、中珠医疗、中珠集团、许德来全部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公司新增被冻结财产情况如下:

  (一)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备注:上述账户中1813080009044050581为子公司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账户,其收付款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关。

  截止本公告日,因潜江中珠与建行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余额合计146,003,110.53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4.20%,占公司2019 年半年度货币资金的18.43%。

  (二)新增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因潜江中珠与建行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汉江中院对公司持有的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正泰医”)100%股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9月11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止。

  中珠正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医疗管理;医学、医疗及相关高科技研发;医院管理;医疗设备及器械研发,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零售、批发;医药研发中心;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及技术的研发,中成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健康管理咨询;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珠正泰总资产589,113,767.85元,占上市公司总资产10.45%;净资产-24,225,763.06元,占上市公司净资产-0.57%;利润总额-4,807,423.25元,占上市公司利润总额-16.83%;营业收入1,925,684.26元,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0.84%。

  中珠正泰的主要业务仅为医药项目开发,目前暂无盈利;其在研项目“益母草碱”(SCM-198)已于2018年6月份获得由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截至目前,该项目临床研究仍处于Ⅰ期新药临床试验阶段,连续给药试验入组中。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已在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该笔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9亿元。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及后期利润的影响。本次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全资子公司股权冻结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已认真督促潜江中珠、中珠集团履行涉诉债务的偿还义务,并与相关各方协调银行账户及全资子公司股权冻结事项,争取解除上述冻结并恢复正常状态。为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保留对中珠集团、潜江中珠的法律追诉权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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