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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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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部分转让过户完成暨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7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部分转让过户完成暨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概况

  2019年9月1日,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通医药”)控股股东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集团”)的股东凌渭土等44人(以下合称“转让方”)与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控股”)签署《凌渭土等44人与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以71,934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华通集团11,400万股股权,占华通集团总股本的5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于2019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8号)及2019年9月3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过户登记情况

  2019年5月5日,浙农控股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2019年9月5日,浙农控股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8,773.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柒佰柒拾叁万陆仟元整)。2019年9月16日,华通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9年9月18日,浙农控股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1,479.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柒拾玖万肆仟元整)。2019年9月18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划转给转让方,浙农控股已提供资金划转的必要协助,履行了相应的付款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事宜已完成部分转让股权的过户,浙农控股及其控股股东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合集团”)合计持有华通集团44.5%的股份,同时相关股东已将其仍持有的华通集团25.5%的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浙农控股,浙农控股及兴合集团合计持有华通集团70%的表决权,已实现对华通集团的控制。

  三、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后的公司控制权情况

  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前,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华通集团实际控制公司,在公司拥有可支配表决权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26.23%。

  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后,浙农控股及兴合集团合计持有华通集团70%的表决权,实际控制华通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华通集团。

  2、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浙农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通知书;

  2、股权变更备案完成的华通集团《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8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本次重组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重大风险提示”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尚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040,债券简称:华通转债)自2019年4月8日上午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和2019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号)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号)。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开市时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及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筹划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号、2019-024号、2019-025号、2019-026号)。

  2019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华通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立即组织协调相关各方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落实,并按要求进行了逐项回复,同时对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号)、《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8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2019年5月20日、2019年6月20日、2019年7月20日、2019年8月2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5号、2019-044号、2019-047号、2019-050号)。

  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见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0号)、《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同时,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财务数据即将过有效期,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在近期会同中介机构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新。待有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后至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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