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上市公司涉案金额:7万元
●对上市公司利润影响: 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会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一、诉讼进展情况
2019年9月16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向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公司”)委派的律师,送达了原告林纯婷起诉公司决议纠纷一案相关诉讼文书(诉讼有关情况详见我司于2019年9月17日发布的《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公司高度重视该案,立即就原告林纯婷主张的有关事实内容,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旅集团”)及江西迈通健康饮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通公司”)进行了核实,江旅集团与迈通公司的相关回复如下:
1、2019年6月21日,经彭承先生个人申请,江旅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待国旅联合董事会聘任彭承先生为高级管理人员后,自然解除其在江旅集团各单位、各部门任职,不再分管江旅集团的有关工作,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履行职责。2019年9月2日,江旅集团董事会同意自2019年6月21日免去彭承在江旅集团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
2、原告林纯婷依据网站信息称彭承先生在2019年8月18日仍担任江旅集团副总经理职务,与实际情况不符。
3、2019年6月26日后,彭承先生未在江旅集团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4、迈通公司系江旅集团下属子公司。2019年3月4日,江旅集团已经发文推荐其他人选担任迈通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彭承先生不再担任迈通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会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