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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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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9月17日以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0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公司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股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方式、时机、价格、数量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二、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8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接持有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二三四五;股票代码:002195)824,631,001股股份(占二三四五总股本的14.29%)。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股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方式、时机、价格、数量等。若发生二三四五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公司拟出售的股票数相应增加。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减持计划并向二三四五书面发出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后,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二三四五股票,交易对方为证券市场投资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二三四五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03699D

  法定代表人:陈于冰

  注册资本:577,042.7743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89年4月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85幢6楼

  登记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相关系统的集成、开发、咨询、销售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信息服务业务(含短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2019年6月30日二三四五前十大股东情况

  ■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二三四五2019年半年度报告。

  3、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二三四五2018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标的资产概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直接持有二三四五824,631,001股股份,占二三四五总股本的14.29%;公司合计质押二三四五358,280,000股股份,占二三四五总股本的6.21%。除此之外,公司所持有的二三四五股票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等情形。

  (三)拟出售股票的资金用途

  本次出售股票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等。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售二三四五股票是为了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出售股票资产预计将对公司减持年度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择机出售所持有的二三四五股票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决定。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择机出售所持有的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决定。

  独立董事:何大安、李慧中、王宝庆、谢峰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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