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10: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远光软件园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15:00 至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董事、总裁黄笑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股份242,443,7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42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235,940,0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7772%。
(2)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6,503,7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5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下同)共13名,代表股份13,247,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96%。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267,8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74%;反对1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2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071,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6722%;反对1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21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8%。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267,8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74%;反对1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2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267,8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74%;反对1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2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267,8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74%;反对1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2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267,8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74%;反对1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2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267,8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74%;反对1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2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267,8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74%;反对1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2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傅强先生、王新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01选举傅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票数242,000,87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73%。
表决结果:傅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8.02选举王新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票数242,000,87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73%。
表决结果:王新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洪玉珍、段梦怡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