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确定2019年9月19日为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由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和折算基准日标的指数收盘值的千分之一基本一致。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折算方式
1、折算基准日收市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X、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Y,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核对。
2、假设折算基准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为I,则折算基准日的目标基金份额净值为I/1000,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8位。
3、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计算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加总得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4、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数据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计算折算基准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互相核对。
6、在登记结算机构完成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后的3个工作日内,投资者可以在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折算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三、重要提示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因尾数处理而产生的损益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天弘荣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4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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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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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9年9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处于封闭期。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19年9月2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3.7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