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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16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名,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赵立仁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7)。

  (二)《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度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董事孙静女士为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8)。

  (三)《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董事孙静女士为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9)。

  (四)《关于修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拟修改后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和董事孙静女士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0)。

  (六)《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1)。

  (七)《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8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五)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上述(一)、(二)、(三)、(五)、(六)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第(四)、(六)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四)项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程序审议。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配方案而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及公司《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19-077)。

  (二)《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实施完成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2019-078)。

  (三)《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数量、价格准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 2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99,56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1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79)。

  三、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9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年12月8日至 2018年12月17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网站公示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否定性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8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8年12 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8年 12 月21日,同意公司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75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9年 2月2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简称:智度JLC1,期权代码:037073;股票期权授予日:2018 年12月 21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0.75元/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人,均为公司外籍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300万份股票期权。

  6、2019 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75元/股调整为8.25元/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300万份,现调整为4,290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原因及方法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临时提案》,以公司总股本 1,020,000,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 股。上述方案已于 2019年7月5日实施完毕。

  2019 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一)股票期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P=P0/(1+n)

  P0: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n: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P: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P0: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每股派息额

  P: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为:(10.75-0.03)/1.3=8.25元/股。

  (二)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应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1+n)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调整后为:3,300万*(1+0.3)=4,290万。

  综上,公司2018年度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8.25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290万份。

  上述调整事宜经公司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票期权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故而对公司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及公司《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核实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因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配方案而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及公司《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因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配方案而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及公司《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年11月27日至 2018年12月7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网站公示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否定性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后,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8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8年12 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21日,同意公司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54,289,293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9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9年2月26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12月21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39元/股;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54,289,293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42 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6、2019 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39元/股调整为4.12元/股。

  二、调整事由及方法

  2019年7月5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20,000,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1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如出现需要回购注销或调整的情况,则公司应回购并注销或调整相应股票, 回购价格不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激励对象个人责任丧失获授资格的,回购价格不高于授予价格”。

  若在授予日后,智度股份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39-0.03)/(1+0.3)=4.12

  上述调整事宜经公司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故而对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及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核实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实施完成了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时,作为该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实施完成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度股份”)于 2018 年12 月 21 日召开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99,562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年11月27日至 2018年12月7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网站公示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否定性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后,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8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8年12 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21日,同意公司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54,289,293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9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9年2月26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12月21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39元/股;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54,289,293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42 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6、2019年9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调整为4.12元/股。

  7、2019 年 9 月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原激励对象陈晨、王琨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根据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2、回购数量

  公司2019年7月5日实施完成了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20,000,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1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此外,未发生其他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授予日后,智度股份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其他智度股份股票进行回购”。调整方法如下:

  ■

  公司原激励对象陈晨、王琨共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230,432股,由于公司实施2018年权益分派,本次回购注销数量按上述调整方法由230,432股调整为299,562股。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为0.42%。

  3、回购价格

  由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18年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授予日后,智度股份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由5.39元/股调整为4.12元/股。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1,234,195.44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后公司股票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326,000,097股减少至1,325,700,535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的《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作为该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数量、价格准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 2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99,56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12元/股。

  七、律师意见

  智度股份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调整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共同投资将充分利用公司在互联网领域的算法和数据优势,国光电器强大的人工智能音箱的软硬件生产制造能力以及智度集团的资金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三方强强联合,共同培育和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语音产品并提供有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和服务。合资公司将负责人工智能音箱、人工智能耳机等智能穿戴设备的自主品牌的研发、销售。公司通过投资合资公司将现有的第三方搜索流量入口业务从PC端、移动端向人工智能语音搜索端拓展并发展壮大;同时也将为公司在人工智能语音应用场景的营销提前进行战略布局。

  2、智度集团或其子公司履行本次投资协议约定的出资,需要以取得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相关审批为前提。

  一、关联共同投资概述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度股份”)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智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香港”)与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香港”)、智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集团”)共同签署《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将共同出资在开曼群岛设立一家合资公司Genimous AI Holding LLC(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

  智度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对智度德普的控制权,为控股股东智度德普的一致行动人。同时,智度集团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智度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和孙静女士为智度集团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德正”)的股东(赵立仁先生持有智度德正22.5%的股权,孙静女士持有7%的股权),董事孙静女士为智度德正的法定代表人。上述两位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智度集团或其子公司履行以上投资协议约定的出资,需要以取得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审批为前提。

  二、 关联方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3976865722

  3、成立日期:2014年7月18日

  4、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孙静

  7、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

  8、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经济贸易咨询;新能源产品的研发、销售、水资源开发、利用;网络工程、系统集成;网络技术、信息科技的研发、推广;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策划;民族文化的传承、推广、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办公设备的销售、维修;工程机械的销售、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10、相关产权控制关系图

  ■

  11、关联关系:智度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对智度德普的控制权,为控股股东智度德普的一致行动人。同时,智度集团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智度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12、截至公告披露日,智度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交易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30万港币

  类别: 私人公司

  注册地:香港九龙长沙湾长裕街11号定丰中心6楼7~12号室

  董事:何伟成、肖庆

  主营业务:音响电声类产品的销售。

  股东情况: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持股10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以下信息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企业名称:Genimous AI Holding LLC(暂定名)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开曼群岛

  出资比例:

  ■

  经营范围:智能音箱、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涉及智能声学产品设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并提供相关解决方案和服务。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智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

  丙方: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在开曼群岛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其中甲方出资750万美元,持股50%;乙方出资600万美元,持股40%;丙方出资150万美元,持股10%。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三)各方同意,丙方或其子公司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需要以取得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审批为前提,各方的具体出资时间另行商议。

  (四)合资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1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

  (五)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合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利润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权比例为依据进行分配。

  (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合资公司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持股比例过半数,含本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公司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相对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须经董事会过半数同意。

  (七)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香港法律的管辖。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提起仲裁,仲裁地为香港。

  (八)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投资各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一)行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制定发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声学产品发展。伴随网速提升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声学行业已向智能化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电声器件有了坚实的基础,已经成为世界第一的电声器件生产国和世界第一的电声器件出口国。

  (二)必要性

  本次共同投资将充分利用公司在互联网领域的算法和数据优势,国光电器强大的人工智能音箱的软硬件生产制造能力以及智度集团的资金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三方强强联合,共同培育和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语音产品并提供有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和服务。合资公司将负责人工智能音箱、人工智能耳机等智能穿戴设备的自主品牌的研发、销售。公司通过投资合资公司将现有的第三方搜索流量入口业务从PC端、移动端向人工智能语音搜索端拓展并发展壮大;同时也将为公司在人工智能语音应用场景的营销提前进行战略布局。

  (三)可行性

  1、本次共同投资的合作各方均具备人才和资金优势

  (1)人才优势

  智度股份互联网板块核心技术人员来自腾讯、百度、阿里、华为等知名互联网高科技企业,而且管理人员具有 10 年以上的行业从业经验,科技人才储备丰富。

  国光电器拥有 60 多年的扬声器生产经验,积累了大量的工艺诀窍,拥有将近 800 人的研发人员团队。国光电器研究院在音效算法领域具备国际领先的声学研究能力,目前其自主研发的音效增强算法、蓝牙模块等技术都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

  智度集团的核心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资产业务整合能力,可在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生产经营、财务规划等多个领域为合资企业输出管理资源,显著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2)资金优势

  智度股份注册资本13.26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30日,智度股份资产总额为 830,562.74 万元,净资产为 624,692.93 万元;2019 年度上半年,智度股份实现营业总收入 486,818.89 万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2,650.43 万元。

  国光电器注册资本 4.68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30日,国光电器资产总额为 422,393.48 万元,净资产为 180,306.44万元;2019 年度上半年,国光电器实现营业总收入 173,580.28 万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8,387.19 万元。

  智度集团是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是经验丰富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现已成功发起募集并管理五只基金,均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规模合计约人民币85亿元。

  2、国光电器具备声学技术及硬件制造优势

  国光电器作为 60 多年从事电声、电子音响产品的设计的企业,在电声技术、电子系统技术、工艺水平、制造水平等方面存在优势。在电声技术方面,国光电器积累了数十年扬声器制作经验,并掌握和运用虚拟环绕声、空间声学测量,空间声效处理,以及阵列、波束形成技术;在电子系统技术方面,国光电器有强大的电子制造能力,拥有多项完全自主的 DSP 音频处理核心技术,着力于无线音频传输技术的研究,并掌握和运用多种数字放大技术,可为客户提供高品质 OEM/ODM 电子音响产品;在工艺水平方面,国光电器拥有 60 多年的扬声器生产经验,在与国际知名企业的长期合作过程中,消化、吸收了大量先进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设计方法,建立了精细、高效的生产工艺流程,形成了设计、开发、生产、检测、零部件加工、整体配套的完整工艺体系,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在制造水平方面,拥有全球领先的制造水平优势。国光电器具备优质的供应链系统,与核心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产品制造的过程控制和可靠性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产品交付弹性大,交付能力强。

  3、智度股份具备平台及渠道优势

  智能音箱的销售和推广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销售渠道的开发和巩固。能否成功将智能音箱产品向市场推广,同时得到客户的认可是音箱生产厂商生存的关键。智度股份长期在互联网行业的经营,以及与各大互联网巨头的合作,为后期智能音箱的销售以及市场推广垫定了坚实基础。智度股份在互联网行业发展多年,在行业内已经建立起品牌优势和渠道优势,并成功构建了以互联网媒体业务和数字营销业务为核心的、境内外联动的全球化业务体系。

  合资公司成立后可以充分运用智度股份在互联网行业的丰富经验以及数字营销行业的资源,运用其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用户属性的能力,将智能音箱业务和互联网产业服务业务相结合,最大化地发挥规模效应,从而快速拓展后期销售渠道。本次共同投资将充分利用智度股份在互联网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国光电器强大的音响生产制造能力以及智度集团的资金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结合国外先进技术,与国际知名品牌进行合作,通过与国际声学品牌顶级的专业度和时尚度结合,有利于公司自有品牌打造与市场开拓。

  4、智度集团具备丰富的资源整合能力和资金优势

  智度集团在AI大数据、智能家居、智能音箱、可穿戴设备等领域均有投资布局,并与相关领域的产业资本与投资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可为合资公司业务开展提供丰富的行业资源与建议。此外,智度集团的核心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资产业务整合能力,可在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生产经营、财务规划等多个领域为合资企业输出管理资源,显著提升企业运营效率。2018年智度集团营业收入约76.88亿元,净利润达6.60亿元,总资产约96.94亿元,净资产约68.31亿元。

  (四)经营管理安排

  1、公司设置股东会,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2、公司设置董事会,共有董事三名,由智度股份委派两名,国光电器委派一名。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职权。

  3、公司组织结构

  ■

  (五)市场前景

  1、语音是人工智能的重要入口,产业市场规模逐步放大;

  2、智能语音产业技术日渐完善,商业化逐步向提供全栈服务及打造语音生态转型;

  3、智能语音将率先在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智能车载三个场景中实现大规模落地;

  4、国内智能音箱出货量将有大幅度提升,带屏音箱将成未来新趋势;

  5、国内智能家居行业蓬勃发展,语音交互为行业带来新生机;

  6、国内智能可穿戴设备平稳增长。

  (六)风险防范及管理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①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智能声学行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国内外电声运营商的市场布局,加剧了行业的竞争。若合资公司不能有效应对行业竞争的加剧,无法继续保持在研发设计、市场资源、产品质量、规模化生产等方面的优势,将会对合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②产品更新换代风险

  随着技术革新及消费者偏好的不断变化,智能声学行业产品推陈出新速度较快。语音交互技术、主动降噪技术、健康监测技术、无线充电技术等正逐步被用于声学产品。若合资公司未能及时根据终端客户需求,调整经营策略,储备相关技术,合资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2)经营风险

  合资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直接影响销售情况,若合资公司未来研发投入不足、技术人才储备不足及创新机制不灵活,无法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将对合资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另外,开曼群岛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合资公司存在一定运营风险。

  (3)管理风险

  ①合资公司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合资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等会不断扩大,对合资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若合资公司不能根据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及时优化公司内部组织结构,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提升合资公司内部运营效率,将对合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②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合资公司所处行业产品周期短、更新快,对技术研发要求高,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以及技术研发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生产经营的重要资源。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企业之间对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才的争夺将更加激烈,未来合资公司可能面临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技术研发人才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4)审批风险

  智度集团或其子公司履行本次投资协议约定的出资,需要以取得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相关审批为前提。另外,合资公司的设立仍需履行当地政府的审批(如需)、登记程序。本次交易存在未获审批、登记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投资部门就此次投资做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为公司决策层提供了详细充分的项目信息;

  (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投资、内控管理制度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程序;

  (3)在交易的谈判过程中,公司法务部门严格把控风险管理;

  (4)公司将积极跟进项目进展并采取相关措施控制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公司将委派2名董事,与国光电器委派的1名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公司在合资公司的股东会及董事会均占多数票,将有效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密切关注子公司设立后的经营和管理,督促子公司切实降低和规避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智度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75,986.30元,均为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智度集团办公地所产生的费用。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而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投资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一年内。为了更大限度的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9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闲置自有资金的理财额度调整为20亿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更大限度的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经济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2月12日止。

  (五)实施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六)实施方式

  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都会经过严格的评估和筛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更大限度的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经济收益并且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2月12日止,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一)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2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9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11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2019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数据推广服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及2019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其中议案(二)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号码:010-66237897

  传真号码:010-66237715

  电子邮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联系人:彭芬 杨雨桐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

  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6

  2、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2019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3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陈晨、王琨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9,56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7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26,000,097股变为1,325,700,535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4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今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今耀”)的告知函,获悉上海今耀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暨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二、股东股份重新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毕质押登记,上海今耀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0,631,096股,占公司总股本3.06%,其中限售股31,552,331股;共质押公司股份39,931,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8.28%,占公司总股本的3.01%。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上海今耀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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