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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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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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证券代码:000534)于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2日、9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的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2日、2019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0日、8月9日、9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5、067、074)。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未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公司函询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林伟光先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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