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褚建新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2%。
●公司于2019年8月5日披露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褚建新先生于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12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褚建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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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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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