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09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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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GU QINGYANG(顾清扬)、鲁晓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徐炜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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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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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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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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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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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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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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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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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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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议案名称: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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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议案名称: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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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议案名称: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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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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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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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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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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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健、温定雄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