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 2019-08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重要提示
股东徐永寿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徐永寿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3,845,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2019年9月16日,公司接到徐永寿先生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9月15日,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已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徐永寿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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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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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寿先生的上述股份来源于首发前取得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股东徐永寿先生的通知,获悉徐永寿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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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永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549,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4,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2.77%,占公司总股本的1.22%。
3、徐永寿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无平仓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永寿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收到公司大股东徐永寿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持本公司股份113,549,8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52%)的股东徐永寿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3,845,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徐永寿
2、截止本公告日,徐永寿持有公司股份113,549,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23,8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
4、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二)截止本公告日,徐永寿先生无尚未到期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徐永寿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徐永寿先生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徐永寿先生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徐永寿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