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化工”)通知,获悉盾安控股及盾安化工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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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盾安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59,824,8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6.82%。本次股份质押之后,盾安控股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51,153,315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8.1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12%。
盾安化工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8,4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69%。本次股份质押之后,盾安化工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2,681,6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7.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2%。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