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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9月12日披露了《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1,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现对“《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高新投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999,9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4%;反对204,7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6%;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408,8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8%;反对204,7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2%;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高新投签订〈保证金质押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999,9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4%;反对204,7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6%;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408,8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8%;反对204,7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2%;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999,9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4%;反对204,7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6%;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408,8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8%;反对204,7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2%;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