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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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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4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3月18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以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以及为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和议案详细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司 “ 2019-010 号 ”公告。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康欣”)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武汉光大银行”)和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幸福”)分别进行的综合授信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没有超过公司此前预计的担保额度。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债务人: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为武汉光大银行与湖北康欣签订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壹亿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在主合同(编号:武光中南GSSX20190011)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罚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仲裁费用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

  1.债权人: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债务人: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为光大幸福与湖北康欣签订的售后回租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权额:肆仟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为主合同(债务人湖北康欣与光大幸福签署的编号为EBFIL-2019-021-H2-01号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本金、租息、服务费、迟延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 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合理的律师费、代理费、咨询服务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以及法院判决认定承租人或相关 保证人需要向出租人所承担的任何责任。

  5.担保期限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

  截止公告日,2019年度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仅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5.61亿元,未超过公司此前预计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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