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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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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姜桂廷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郎蒙、独立董事耿建新通讯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张强荣通讯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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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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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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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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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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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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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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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