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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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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38              股票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0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1日(周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徐明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447,263,5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3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446,496,5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4610%。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6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47%。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股份1,285,8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52%。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7,241,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22,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6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96%;反对2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晁杰律师和黄凌寒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038       股票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1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新乡白鹭持有本公司股份211,886,9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6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函告,获悉新乡白鹭将其所持有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29,250,000股的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新乡白鹭于2019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持有本公司股份211,886,9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6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披露前,新乡白鹭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4,2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9.7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0%。本次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披露后,新乡白鹭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5,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5%。

  三、备查文件

  1、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038        股票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大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通知,新乡白鹭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477号),新乡白鹭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为标的,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的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关于新乡白鹭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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