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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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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G16博天”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117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G16博天”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12

  ●回售简称:博天回售

  ●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回售登记期: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09月10日

  ●回售撤销期间: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10月08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296,448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

  ●回售金额:人民币296,448,000元(不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10月14日

  根据《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有权在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债券简称“G16博天”,债券代码:136749.SH,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283bp,即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7.50%,并在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公司于2019年9月4日披露了临2019-112号《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G16博天”回售实施的公告》及临2019-113号《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G16博天”调整票面利率的公告》,并分别于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5日和2019年9月6日披露了临2019-114号《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G16博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临 2019-115号《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G16博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临2019-116号《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G16博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G16博天”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在回售登记期(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0日)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G16博天”债券进行回售登记申报,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 元/张(不含利息);“G16博天”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G16博天”债券,并接受关于“G16博天”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7.50%,并在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G16博天”的回售数量为296,448手(1手为10张,每张面值100元),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96,448,000元(不含利息)。根据2019年6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申报回售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可于回售登记日开始日至回售资金发放日前4个交易日之间(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10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撤销。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特殊情形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受托管理人提交回售申报撤销申请。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即2019年10月14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70号)和公司于2019年9月4日披露的临2019-112号《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G16博天”回售实施的公告》,公司可对本次回售的债券进行转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118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高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高利”)持有本公司17,700,28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1%。

  宁波高利2012年11月持有本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17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18年2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披露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7)。宁波高利自2019年3月28日至9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20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为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高利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注:以上比例是以2019年3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本次减持计划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时总股本数401,570,000股为基础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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