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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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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陈新民先生、魏代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新民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魏代英女士计划自2019年5月1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2,1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5%)、206,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36%)(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总股本由579,206,704股变更为577,906,70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新民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魏代英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均未减持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董事兼总经理陈新民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魏代英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董事兼总经理陈新民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魏代英女士因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陈新民先生、魏代英女士未减持股份,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新民先生、魏代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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