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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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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12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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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许曼华

  网址:www.zt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28)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李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传真:0755-83199511

  联系人:王雯

  网址:www.csco.com.cn

  (12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1754

  传真:0755-23838750

  联系人:毛诗莉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13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址:www.jyzq.cn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13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网址:www.avic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13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17129

  传真:029-87424426

  联系人:刘莹

  网址:www.westsecu.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13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网址:www.hlzqgs.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68、400-468-8888(全国)

  (13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135)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电话:021-63898427

  传真:021-68776977-8427

  联系人:徐璐

  网址:www.shhx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136)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层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电话:0755-82545596

  传真:0755-23907062

  联系人:濮耘瑶

  网址:www.wk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13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032

  联系人:杨莉娟

  网址: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13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8320851

  传真:0755-82026942

  联系人:胡芷境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13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网址:www.z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140)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东方企业园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3016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王伟光

  网址: http://www.18.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141)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电话:0755-83331195

  联系人:彭莲

  网址:www.lx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14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电话:0451-87765732

  传真:0451-82337279

  联系人:姜志伟

  网址:www.jh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14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网址: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14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联系人:李微

  网址:www.e56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14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128

  传真:021-50122398

  联系人:徐方亮

  网址:www.cnhbstoc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146)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19-20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2079259

  传真:0592-2079602

  联系人:邱震

  网址:www.gwg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147)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王薇

  网址:www.aj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14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联系人:孙燕波

  网址:www.hrse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149)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翟璟

  网址:www.tf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150)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25170807

  联系人:郭东彤

  网址:www.wanhe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882

  (151)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电话:028-86199278

  传真:028-86199382

  联系人:郝俊杰

  网址:www.hxzq.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15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717、18500505235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唐昌田

  网址:www.tpy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5-0999

  (15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电话:029-88447611

  传真:029-88447611

  联系人:曹欣

  网址:www.kysec.cn

  客户服务电话:95325、400-860-8866

  (154)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电话:010-86499427

  传真:010-86499401

  联系人:丁倩云

  网址:www.lc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155)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层806

  法定代表人:路昊

  电话:021-68595698

  传真:021-68595766

  联系人:茆勇强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5818

  (156)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电话:13752528013

  传真:021-50701053

  联系人:卢亚博

  网址:http://www.xyinsure.com:7100/kfit_xybx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15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电话:010-63631536

  传真:010-66222276

  联系人:柳亚卿

  网址:www.e-chinalife.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15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一幢二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

  传真:010-88066214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amc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朱威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赵雪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赵雪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围绕中国大健康产业发展的主线,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95%,其中医疗健康行业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别资产中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未来30年中国将面临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医疗、养老、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将持续增长,相关产业将日益繁荣。当社会温饱问题解决之后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之时,人们的健康意识在逐渐觉醒,并渗透进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人们从患病之后才治疗,逐步过渡到患病之前就重视预防;从单纯重视身体健康,逐步过渡到同时追求心理健康和精神健康。这将带来对绿色食品、健康家居、体育、卫生、健身、环保、文化等促进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健康的相关产业的大发展和大繁荣。

  1、医疗健康行业股票的界定

  医疗健康行业是指从事医疗卫生或从事促进人们物质与精神生活健康的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研发、生产或销售的行业,包括化学制药行业、中药行业、生物制药行业、生物制品行业、医药商业行业、医疗器械行业、医疗服务行业、医疗信息化、健康食品、健康家居、体育、健身、文化、养老、养生、环保、品质健康生活等行业。本基金投资的医疗健康行业股票包括从事上述医疗健康领域业务的公司股票以及有潜力成为以上述医疗健康领域作为公司重要收入或利润来源或增长点的公司股票。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医疗健康行业和股票的界定方法,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医疗健康行业和股票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2、自上而下遴选细分领域: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人口老龄化、社会经济发展、疾病谱变迁、新技术革命、人们健康意识的觉醒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趋势,结合海内外相关行业发展的历史经验,进行行业生命周期、行业竞争格局和上下游价值链分析,遴选增长前景诱人的细分领域进行重点投资。

  3、自下而上精选优质个股:本基金将深入考察公司管理层的企业家精神和企业的发展阶段,结合对产品组合与产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从同类公司中精选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个股。本基金将结合市场预期、在合理的价格下,对企业的快速成长期和转型再发展期进行重点投资,对重要技术或重要产品的上市和加速普及期进行重点投资。

  (三)债券投资策略

  结合对未来市场利率预期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利差轮动策略等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严谨的研究,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并与其他投资品种进行对比后,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类属和个券进行投资。同时,通过期限和品种的分散投资降低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基本面研究,结合相关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谨慎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六)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七)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基金还将利用股指期货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

  (八)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本基金的基准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华夏医疗健康混合A

  ■

  (二)华夏医疗健康混合C

  ■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融资融券费、证券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如有)。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标准、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

  各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各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费率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至第(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基金销售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①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

  ②其他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本基金A类、C类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①A类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30天不满9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90天不满18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期长于180天(含18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②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7天的,收取1.5%的赎回费;持有满7天(含7天)不满365天的,收取0.5%的赎回费;持有满365天以上(含365天)的,赎回费为0。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期长于30天(含3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等进行适当费率优惠。

  (6)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一:假定T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30元。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四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50万元、200万元和5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若该投资者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当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半年,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5%=62.50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0-62.50=12,437.50元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各个基金份额类别单独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①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一。

  ②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二。

  ③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三。

  ④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四。

  ⑤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五。

  ⑥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六。

  ⑦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七。

  ⑧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八。

  ⑨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九。

  ⑩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

  ?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一。

  ?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二。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三。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四。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五。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业务举例:详见“(5)业务举例”中例十六。

  ?对于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对于货币型基金,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5)业务举例

  例一: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二: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三: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1年1月1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内,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此时赎回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四: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五: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0%,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六: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甲基金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500元,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甲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500元,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七: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的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甲基金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1年1月1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在1年之内,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此时赎回乙基金不收取赎回费,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八: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前端收费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甲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九: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000份持有期为半年的甲基金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8%,该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甲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5%,赎回费率为0.5%。申购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

  ①若T日转入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2.0%,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②若T日转入丙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且丙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丙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为1.2%,该日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一: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期为3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0%,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适用赎回费率为0.5%。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2年9月15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2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2%,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十二: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3年的后端收费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申购当日甲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赎回费率为0.5%,转出时适用甲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1.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三: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146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300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3%,此时转出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申购费率为2.0%。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四: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持有期为10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0,000份,转入前端收费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300元。甲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为0.3%,此时转出不收取赎回费。乙基金适用固定申购费1,000.00元。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例十五:假定投资者在2010年3月15日成功提交了基金转换申请,转出持有60天的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后端收费基金乙,该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1.500元。2010年3月16日这笔转换确认成功。此时转出甲基金不收取赎回费。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若投资者在2013年9月15日赎回乙基金,则赎回时乙基金持有期为3年半,适用后端申购费率为1.0%,且乙基金赎回费率为0.5%,该日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则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十六:假定投资者在T日转出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甲1,000份,转入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乙。T日甲、乙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300、1.500元。甲基金赎回费率为0.1%。则转出基金费用、转入基金费用及份额计算如下:

  ■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夏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3月1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五)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

  (六)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相关内容。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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