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9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电  话:0755-82370388-1646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邹昱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朱宏宇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智能生活主题相关证券,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和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智能生活”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自下而上地精选价值被低估并且具有良好基本面的符合智能生活主题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1、智能生活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智能生活”是指借助互联网科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的发展,迎合居民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创造、开发、提供智能化产品或服务,且具备核心技术竞争优势、巨大研发转化产能潜力及未来持续高增长可能性的产业、企业或者主题。

  本基金所指的智能生活主题包括以下投资主题: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慧医疗、智能金融、智慧教育、智能物流、智能农业、智能电力、智能汽车、智能建筑、商业智能、移动支付、智能穿戴、智能娱乐、智慧能源等。界定的标准是,该上市公司通过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或者新兴的商业模式,使得居民生活更加高效便捷、或更加健康舒适、或更加充裕和谐。同时,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也涵盖为智能生活相关的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相关上市公司。

  同时,智能生活主题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定义,在每个特定的发展阶段,会有特定的涵义。本基金会根据经济发展变化,动态调整本基金的智能生活主题的定义,以期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两地股票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股票基本面信息,以及宏观因素和估值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内地A股和香港(港股通标的股票)两地股票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

  对于港股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在港股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科技公司,如国内互联网及软件、智能制造等上市公司;

  (2)A股市场稀缺的和智能生活主题高度相关的香港本地和外资公司。

  (3)港股市场在行业结构、估值、AH股折溢价、股息率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3、个股选择策略

  根据上述“智能主题的界定”,本基金通过对智能生活主题中各行业进行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热点、发展趋势等进行“自上而下”的分析,选择重点投资的行业,并结合“自下而上”的方式,依靠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个股。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利用基金管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深入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其中重点考察:

  (1)业务价值(Franchise Value)

  寻找拥有高进入壁垒的上市公司,其一般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产品定价能力、创新技术、资金密集、优势品牌、健全的销售网络及售后服务、规模经济等。在经济增长时它们能创造持续性的成长,经济衰退时亦能度过难关,享有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进而创造高业务价值,达致长期资本增值。

  (2)估值水平(Valuation)

  对成长、价值、收益三类股票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

  成长型股票(G):用来衡量成长型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主要指标为PEG,即市盈率除以盈利增长率。为了使投资人能够达到长期获利目标,我们在选股时将会谨慎地买进价格与其预期增长速度相匹配的股票。

  价值型股票(V):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的基础是将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其资本成本进行比较。我们在挑选价值型股票时,会根据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资本成本的相对水平判断公司的合理价值,然后选出股价相对于合理价值存在折扣的股票。

  收益型股票(I):是依靠分红取得较好收益的股票。我们挑选收益型股票,要求其保持持续派息的政策,以及较高的股息率水平。

  (3)管理能力(Management)

  注重公司治理、管理层的稳定性以及管理班子的构成、学历、经验等,了解其管理能力以及是否诚信。

  (4)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Cash Generation Capability)

  注重企业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以及稳定透明的分红派息政策。

  (三)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1、自上而下确定组合久期及类属资产配置

  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的研究,结合宏观经济模型(MEM)判断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根据各类属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结合类属配置模型确定类别资产配置。

  2、自下而上个券选择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幅度和形状,对比不同信用等级、在不同市场交易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结合考虑流动性、票息、税收、可否回购等其它决定债券价值的因素,发现市场中个券的相对失衡状况。

  重点选择的债券品种包括:a.在类似信用质量和期限的债券中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b.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c.存在信用溢价的债券;d.较高债性或期权价值的可转换债券;e.收益率水平合理的新券或者市场尚未正确定价的创新品种。

  (1)利率预期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

  (2)信用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3)时机策略

  1)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3)利差策略。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可转债投资策略

  a)相对价值分析 基金管理人根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对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判断下一阶段的市场走势,分析可转债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可转债转股溢价率和Delta系数的度量,筛选出股性或债性较强的品种作为下一阶段的投资重点。

  b)基本面研究 基金管理人依据内、外部研究成果,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可转债标的公司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重点选择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基本面素质优良的标的公司。

  c)估值分析 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运用PE、PB、PCF、EV/EBITDA、PEG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DCF、DDM等绝对估值方法对标的公司的股票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和目标价格,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分别计算可转债当前的理论价格和未来目标价格,进行投资决策。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五) 权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的分析判断主要从市场环境、时机、权证定价、市场供求、发行人资质、交易冲击等方面综合考量,运用权证定价模型计算权证当前的合理价格。本基金适时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权证并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综合反映中国A股市场大中小市值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恒生指数是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 50 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中国债券总指数的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因此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及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权益投资中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27,023,331.13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16.38%。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智能生活”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9年1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31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证券、期货等账户的开户费、账户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信息;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登记机构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4、在“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的生效的相关信息;

  5、在“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部分,新增基金转换的信息,更新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相关的信息;

  6、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新增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

  7、新增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

  8、在“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近期发布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9年7月31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协商一致,自2019年9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联储证券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联储证券的规定为准。相关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注:以下产品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二、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联储证券一次性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联储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手续费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2、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联储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9年9月12日起新增委托联储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联储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联储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景顺长城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07272)目前处于募集期,请在募集期内提交认购申请。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丁倩云

  电话:010-86499427

  传真:010-864994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二、通过联储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联储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联储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联储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联储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联储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联储证券的有关规定。

  注:以下产品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三、通过联储证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19年9月12日起在联储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联储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注:以下产品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

  注:以下产品暂未开通同一基金产品A/C类(或A/B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联储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联储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