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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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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19-61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11日下午2:0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祝俊明委托董事胡翔海出席会议,董事王立委托董事倪玥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毕为民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胡翔海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孟晓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19-62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1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叶青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叶青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叶青云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叶青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叶青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孟晓贤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附:简历

  孟晓贤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历任深圳市团校干部;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学少部科员、联络部副主任科员、联络部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组织与宣传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社区与权益部部长;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副局长、规划土地监察局局长;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坪山办事处主任;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马峦工作委员会书记兼马峦办事处主任;中共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兼马峦街道办事处主任。现任中共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孟晓贤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孟晓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19-63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1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15:00—2019年9月11日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胡翔海董事主持。

  6.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9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735,314,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63.7998%,全部为A股股东。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735,237,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63.7930%。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77,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067%。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77,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2,535,254股的0.006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深粮物流有限公司拟发行永续债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292,853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股数22,11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81%;反对22,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5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295,653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股数19,31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512%;反对19,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4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295,653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股数19,31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512%;反对19,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4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295,653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股数19,31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512%;反对19,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4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35,295,653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股数19,31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512%;反对19,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4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修订后的《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五、法律意见

  广东仁人(前海)律师事务所的张润律师、刘振东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仁人(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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