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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19-070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春霞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服装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金融科技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19-071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为了加快公司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布局,扩大业务收入来源,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汇华”)所持有的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信汇”)60.4%股权。广东信汇是一家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企业。公司通过此次收购正式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经营许可,进而切入第三方支付业务。

  1、基本交易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经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中水致远评咨字[2019]第020049号评估报告,广东信汇100%股权评估作价为22979万元,公司与易联汇华于2019年9月1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协商确认广东信汇100%股权转让价格为22900万元,标的资产为易联汇华所持有的60.4%标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13831.6万元。

  2、鉴于易联汇华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5580891128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7楼1-7层101内3层3b区

  法定代表人:王春江

  注册资本:5,424.366872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08月01日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市场调查;文艺创作;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电脑图文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广东信汇60.4%股权

  2、标的公司情况

  名称: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400592187031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建工路12号602房

  法定代表人:王春江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年03月29日

  经营范围: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银行卡收单。

  3、广东信汇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4、易联汇华所持广东信汇的股权权属清晰,易联汇华于2019年8月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广东信汇60.40%的股权全部出质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用于为广东信汇“融资额度协议”提供担保。

  本次股权交易涉及到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转让,需向人民银行提交资料办理变更。易联汇华已出具承诺,将在本次广东信汇60.40%股权转让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和工商变更手续。

  四、交易的评估和定价情况

  1、评估情况

  (1)估值目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作为该经济行为的价值参考。

  (2)估值对象和估值范围:估值对象为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范围为经过审计后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于估值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企业资产总额账面值5,358.92 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2,965.94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2,392.98万元。

  (3)价值类型:本估值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4)估值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

  (5)估值方法: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估值方法,估值结论采用收益法的估值结果。

  (6)估值结论:经估算,于估值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为22,979.00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玖佰柒拾玖万元整。与账面净资产2,392.98万元相比估值增值20,586.02万元,增值率860.27%。

  (7)估值结论使用有效期:根据有关规定,本估值结论有效使用期为一年,即自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29日期间有效。

  (8)对估值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广东信汇控股股东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广东信汇60.40%的股权全部出质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用于为广东信汇“融资额度协议”提供担保;

  2019年5月,广东信汇在青岛银行开立的账号为822020200191206的账户被冻结,冻结余额20,858,779.03元,是由于青岛银行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办发(2018)114号《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担心由于断直联问题受到人民银行处罚,因此将该账户冻结。截至估值报告日,广东信汇管理层在跟青岛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沟通中。

  广东信汇于2019年5月5日收到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发布的文号为业管委秘(2019)21号的《关于对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规情况的通报》。广东信汇分别于2019年5月14日和2019年5月21日,向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递交了“关于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对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规情况通报的整改报告”。

  2、本次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中水致远评咨字[2019]第020049号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广东信汇100%股权转让价格为22900万元,标的资产为易联汇华所持有的60.4%标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13831.6万元,定价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步森股份,乙方:易联汇华,目标公司:广东信汇

  1、本次股权转让方案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60.4%的股权。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60.4%的股权转让给甲方。自标的股权完成股权交割的次日起,甲方即开始享有与标的股权有关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并开始承担与标的股权有关的股东义务。

  2、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后同意,甲方向乙方购买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以中水致远评咨字[2019]第020049号《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根据该评估报告,标的股权100%评估确定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2979万元。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出售的标的股权100%作价22900.00万元,标的资产为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0.4%标的股权价格为人民币13831.6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为:

  甲方应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后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定金2000万元整。甲方在收到定金之后,双方随即共同协助目标公司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启动向人民银行的报批工作和其他前置操作程序。甲方应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该笔定金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定金自动冲抵作为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剩余股权支付金额可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由甲方和乙方根据甲方运营资金情况协商,在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书面同意批复后15日内,甲方启动工商变更的程序,但所有剩余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完成应不晚于工商变更完成后30日内支付。

  3、股权交割

  自乙方根据协议约定支付股权受让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经各方协商最多可顺延7日),双方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启动向人民银行的报批工作。

  在广东信汇股权变更获得人民银行批复后的15日内,乙方应配合将标的股权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如人民银行批复否决了此项股权转让,则《股权转让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转让款应在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甲方。

  4、过渡期损益

  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现的盈利及亏损均由乙方所有和承担。

  5、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乙方所提供或披露的目标公司资产及业务的所有信息、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完整、准确并无误导,不存在影响签订本协议或改变本协议任何条款原意的事实;

  乙方对标的股权均拥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转让、处分该标的股权,乙方承诺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真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或类似安排,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和纠纷等情形;

  乙方签署本协议,已依照其内部流程履行了其内部必要的决策程序。甲方转让标的股权不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法令、规范性文件及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所禁止。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导致对乙方作为任何协议的一方的违约,如导致乙方违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目标公司的所有注册资本已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全部缴清。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原由目标公司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仍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目标公司员工的现有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市公司收购牌照,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

  根据公司2018年4月23日发布的《2018-2022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公司拟发展“为传统金融机构输出的产业供应链基础上的新金融科技服务”。其中,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并结合三方支付牌照的资源和业务能力,为商业和企业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延续和实施。广东信汇拥有央行的第三方支付收单牌照,具有牌照资源的稀缺性。本次收购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在新金融科技领域的长远发展。

  2、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帮助上市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2019年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亟需拓展全新的业务为今年业绩扭亏为盈提供可能。公司收购广东信汇后将具备第三方支付牌照,进而能够基于牌照开展相关的银行卡收单及相关技术配套服务类业务,并与聚合支付业务的合作伙伴开展合作。公司未来将全面切入电子支付各环节、扩大经营区域、引进行业人才以及购买资产等措施,力争成为中国行业支付领导者。

  3、第三方支付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诞生和发展为用户提供了更加便捷、多元的支付方式,是实现国家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战略的重要环节,与现金消费相比,刷卡支付、移动支付以及互联网支付具有安全、便捷、高效、可追溯等优势。而以往以银行和银联为主所组成的刷卡支付体系虽然也可以实现刷卡支付,但存在申请门槛高、硬件价格贵等弊端,一些规模小、利润薄的商家用不上或用不起POS机,从而抑制了大量的潜在消费需求。

  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承认并规范了非金融机构类第三方支付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该行业由少数几家企业垄断的格局被打破,竞争为消费者带来了便捷和实惠,刷卡支付或网络支付将逐渐延伸至居民消费的各个方面,使消费更加便捷,在刺激消费的同时,也使该行业迅速发展。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易联汇华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充分讨论后认为:

  公司本次拟收购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汇华”)所持有的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信汇”)60.4%股权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的市场估值已经证券业从业资格机构评估,定价遵循市场化及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其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5.关联交易标的资产的财务报表;

  6.审计报告;

  7.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19-072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服装业务的议案》、《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金融科技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拟出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服装业务,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并逐步承接母公司体系的服装业务资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未来上市公司拓展金融科技领域业务的需要,公司拟出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产业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大数据分析、软件销售等业务,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子公司成立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服装业务

  1、名称:浙江步森服饰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名称核定为准)

  2、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经营范围:服装(含劳动防护服)、服饰、针织品、皮革制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除外),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技术、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财务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金融科技业务

  1、名称:信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名称核定为准)

  2、注册地址:根据地方经商环境及招商政策具体确定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等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服装业务,主要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做大做强服装业务,并逐步承接母公司体系的服装业务的资产。

  本次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金融科技业务主要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对公司拓展金融科技领域业务具有积极推动意义。

  本次投资事项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还需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尚存在注册设立核准等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19-073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9月27日(周五)下午13:0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2019年9月26日-2019年9月27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27日15:00。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24日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24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19年9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9号赞成中心1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服装业务的议案》;

  三、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五、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9年9月24日(上午9:00—下午16: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9月24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9号赞成中心17楼公司会议室。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837827

  传真号码:(0571)87837827

  联 系 人:潘闪闪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9号赞成中心17楼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3100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3、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登记表。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9”,投票简称为“步森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____________                                     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 ____                                       _ _

  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         __                 ____

  委托日期:____ _____ ______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三: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19-074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9月9日、9月10日、9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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