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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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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9-06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17号文核准,于2017年8月完成公司2017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司2017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需履行公司2017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终止;鉴于公司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泰君安需对公司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配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担任本次配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银河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其中约定保荐期间为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配股发行的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止,具体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泰君安未完成的对公司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银河证券承继。银河证券已指派王飞先生、郭玉良女士担任公司本次配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负责本次配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以及对公司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国泰君安及保荐代表人彭凯先生、刘爱亮先生及工作组全体成员在公司2017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

  一、银河证券简介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券行业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2007年1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8月成立,性质为国有独资证券公司)相关业务及资产。银河证券以打造航母券商、建设现代投行为战略目标,秉承创新、合规、服务、协同的企业价值观,始终聚焦国家战略实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居民财富管理,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坚持实现公司价值、股东回报、员工利益与社会责任的有机结合。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飞,男,保荐代表人。拥有12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先后主持或参与了长源电力非公开发行、白云机场非公开发行、芜湖港非公开发行、豫能控股非公开发行、金鸿能源非公开发行、海王生物非公开发行、钧达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等再融资工作以及恒泰实达、景津环保IPO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郭玉良,女,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17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新野纺织、焦作鑫安、瑞贝卡非公开发行、钧达股份可转债等再融资工作以及科林环保、苏州恒久等IPO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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