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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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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外资投资再出“大招”
外汇局取消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
□本报记者 彭扬 赵白执南

  □本报记者 彭扬 赵白执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10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表示,此次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开放,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改革,也是进一步满足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投资需求而主动推出的改革举措。

  取消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

  我国先后于2002年和2011年分别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主要渠道之一,是提升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为我国金融市场稳步开放和深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于投资额度限制取消后,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需遵循的外汇管理程序,王春英表示,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立即着手修订《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明确不再对单家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进行备案和审批。(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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