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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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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部分有1人因工作调整,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考核为合格,其个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额度的20%不得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回购前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8.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062,645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2019年9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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