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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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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丁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15%;副总经理李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10%;总经理助理陈泉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10%;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斌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72%;财务负责人钟伟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72%。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东尼电子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为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并支付相关税金,丁勇先生、李峰先生、陈泉强先生、罗斌斌先生、钟伟琴女士计划自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12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分别减持股份,其中,丁勇先生拟减持不超过8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29%;李峰先生拟减持不超过75,4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77%;陈泉强先生拟减持不超过75,4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77%;罗斌斌先生拟减持不超过6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43%;钟伟琴女士拟减持不超过6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4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丁勇先生、李峰先生、陈泉强先生、罗斌斌先生、钟伟琴女士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此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丁勇先生、李峰先生、陈泉强先生、罗斌斌先生、钟伟琴女士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其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较低,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丁勇先生、李峰先生、陈泉强先生、罗斌斌先生及钟伟琴女士为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股权激励相关贷款及利息,并支付相关税金,而自主决定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丁勇先生、李峰先生、陈泉强先生、罗斌斌先生及钟伟琴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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