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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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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0日下午14:00

  (2)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89号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怀荣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3)。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24,015,9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7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23,950,1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16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879,3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4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813,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2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陈怀荣先生、杨建华先生、程辉先生、张淑玉女士、庞博先生、井成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上述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陈怀荣同意股份数: 223,950,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6%。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杨建华同意股份数: 224,015,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程辉同意股份数: 224,015,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张淑玉同意股份数: 224,015,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庞博同意股份数: 224,015,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井成铭同意股份数: 224,015,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陈怀荣同意股份数: 5,813,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08%。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杨建华同意股份数: 5,878,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程辉同意股份数: 5,878,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张淑玉同意股份数: 5,878,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庞博同意股份数: 5,878,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井成铭同意股份数: 5,878,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无异议。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独立董事王春和先生、刘淑君女士、崔洪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其中,刘淑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独立董事王春和同意股份数: 224,015,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候选人:独立董事刘淑君同意股份数: 224,015,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候选人:独立董事崔洪斌同意股份数: 224,015,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独立董事王春和同意股份数: 5,878,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候选人:独立董事刘淑君同意股份数: 5,878,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候选人:独立董事崔洪斌同意股份数: 5,878,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靳发斌先生、胡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郑永利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公司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监事靳发斌同意股份数: 224,015,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候选人:监事胡勇同意股份数: 224,015,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监事靳发斌同意股份数: 5,878,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候选人:监事胡勇同意股份数: 5,878,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15,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9,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15,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15,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15,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指派杨志军律师、马昌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张淑玉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陈怀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仅设立审计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暂不设立,公司管理工作需要时,另行设立。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淑君(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春和(独立董事)、张淑玉(董事)

  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委派董事和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为加强各子公司管理,委派以下人员担任各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监事:

  1、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委派杨建华先生、任京建先生、叶现军先生、庞博先生、井成铭先生担任金牛研磨董事会董事,杨建华先生任董事长。

  2、委派陈怀荣先生担任美国先锋工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委派程辉先生担任博深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4、委派张淑玉女士担任加拿大赛克隆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5、委派庞博先生担任博深普锐高(上海)工具有限公司、河北博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6、委派侯俊彦女士担任博深工具(泰国)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7、委派靳发斌先生为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博深普锐高(上海)工具有限公司和河北博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以上人员按照《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未尽程序按照各子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继续聘任庞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张龙先生、侯俊彦女士、井成铭先生、陈哲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张建明先生为财务总监。

  聘任井成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牛保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主任,聘任张贤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 0311-85962650

  传真: 0311-85965550

  电子邮箱:bod@bosun.com.cn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大道289号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董事长陈怀荣先生简历

  陈怀荣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至2003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曾获河北省优秀企业家、石家庄市第十届优秀企业家、河北省优秀经营管理者等荣誉。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东营博深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超硬材料分会副理事长。

  陈怀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1,316,8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2%,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怀荣先生与吕桂芹女士、任京建先生、程辉先生、张淑玉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99,722,5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6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庞博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年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2008年至2012年在美国辉瑞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及市场部门从事管理工作;2013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13年至2018年7月任公司营销总监。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9月任公司董事。

  庞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庞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吕桂芹女士为母子关系,吕桂芹持有本公司股票48,327,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4%,除此之外,庞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龙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化第十二建设公司无损检测工程处副主任,石家庄维达工贸公司经理,中化十二建设公司综合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化十二建设公司石家庄兴化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轨道交通装备事业部总经理。

  张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龙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侯俊彦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99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车间技术员、质量办质量工程师、副主任、市场部副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侯俊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俊彦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井成铭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2002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2006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9月任公司董事。

  井成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井成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张建明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1999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1999年6月至2010年7月,在本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财务部主任,2010年至2012年4月任审计部主任。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建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陈哲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陶瓷工具部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采购部经理。2019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怀荣先生为父子关系,陈怀荣持有本公司股票51,316,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2%,除此之外,陈哲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附件三:审计部负责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牛保华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2003年9月至今在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审计部主任。

  牛保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贤哲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张贤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1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靳发斌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靳发斌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监事会主席靳发斌先生简历

  靳发斌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学历。1998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1999年至2010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董事,2014年4月起至2017年4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靳发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935,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9月9日公司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应到职工代表47人,实到职工代表47人;到会代表达到了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召开会议的法定人数,形成的决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选举郑永利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郑永利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郑永利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质量办化验员,供应部采购员、副经理,热压车间主任,冷压车间主任,商务拓展部经理,信息中心主任,采购部经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金刚石事业部综合管理部主任。

  郑永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5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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