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71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9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2名,12名董事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3)。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4)。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明胜、刘建平、曹焰、周博潇、吴连成、何宏伟、谷清海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与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编号2019075)。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72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9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7名,7名监事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监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2019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73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9月10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从事铝产品生产销售等业务。为稳妥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减少由于铝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发的经营风险,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拟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霍煤鸿骏”(H&H)牌重熔用铝锭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可交割品牌。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锭期货合约卖出交易对铝产品预期销售进行套期保值。
(二)投入资金和资金来源
保证金额度控制在15000万元以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业务期间
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三、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作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保值额度、品种范围、管理职责、组织机构、审批权限、审核流程、风险管理、信息隔离、档案与保密管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二)成立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操作小组和风控小组,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分级授权,并在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各岗位间建立有效的牵制机制和验证关系,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风险监督、管控的独立性及有效性。
(三)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
四、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了规避或者减少由于铝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铝价格不利变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以期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控体系,避免或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并对期货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控制措施:
(一)市场风险
铝锭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套期保值目标确定开仓价位,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止损机制严格执行。
(二)资金风险
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做好期货业务资金使用预算。期货持仓头寸占用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全部期货保证金的60%。
(三)流动性风险
合理控制期货持仓结构,防止合约过于集中引发逼仓风险。不以交割为目的的期货合约临近到期时,及早采取平仓或展期措施,避免流动性风险。
(四)法律风险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9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公司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已编制《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总体来看进行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有利于稳定生产经营,该议案审批程序合规,内控程序健全。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意见》。
(三)《公司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7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察哈尔公司”)的资金需要,决定由察哈尔公司接受关联方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蒙东能源”)通过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
蒙东能源通过国家电投财务公司向察哈尔公司逐笔分批次提供累计不超过8000万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察哈尔公司资金缺口。
察哈尔公司与蒙东能源、财务公司分别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家电投”)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经公司 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3日
(3)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河大街交汇处
(4)注册资本:330,000万人民币
(5)主要经营范围:煤炭、电力、铝业、铁路、煤化工(危险品除外)、水库开发、投资;国有土地租赁、矿业权出租、机电设备租赁、专用线铁路运营、装卸;房屋租赁;煤炭经纪服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检测;环保检侧;招投标代理;报纸广告业务;培训;水产品养殖;工业供水;煤矿工程建设咨询;餐饮、住宿;电力企业管理、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国内外广告、自办电视栏目、报纸发行。
(6)主要财务数据:2018年度资产总额4,717,132.92万元,负债2,817,547.23万元,所有者权益1,899,585.69万元,利润总额293,475.87万元,净利润233,283.86万元;截止2019 年7月31日,资产总额5,036,865.80万元,负债2,864,818.47万元,所有者权益2,172,047.32万元,利润总额196,645.90万元,净利润158,712.23万元。
(7)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蒙东能源65%。
2.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9月2日
(3)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茂大厦3单元19-21层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亿元
(5)主要经营范围: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6)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386,356万元,总负债为3,368,507.95万元,净资产为1,017,848.06万元,利润总额117,163.08万元,净利润87,829.39万元;截止2019年7月 31日,总资产为4,249,241.76万元,总负债为 3,231,662.68万元,净资产为1,017,579.08万元,利润总额6,218,108.69万元,净利润46,461.41万元。
(7)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财务公司42.5%。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察哈尔公司与蒙东能源、财务公司分别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概述:蒙东能源拟通过国家电投财务公司逐笔分批次向察哈尔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8000万元(上限)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察哈尔公司资金缺口。
2.借款年利率:4.75%。
3.借款利息与计息方式:按日计息,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的21日。
4.贷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起12个月(具体日期以协议约定为准),如察哈尔公司经蒙东能源公司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5.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通过财务公司划付。
6.委托贷款费用: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委托人蒙东能源公司收取的手续费为委托贷款的千分之一。
(二)关联方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同上。
2.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同上。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蒙东能源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察哈尔公司逐笔分批次提供累计不超过8000万元(上限)委托贷款,借款年利率为4.75%。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定有合理的贷款利率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1-8月公司与蒙东能源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租赁土地以及委托管理费等共计71220295.02元。
2019年1-8月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委托贷款手续费5000元,流动资金贷款余额6亿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时资金缺口,公司控股股东蒙东能源拟通过国家电投财务公司向察哈尔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逐笔分批次向察哈尔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8000万元(上限)委托贷款,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利率4.75%。经核查,本次贷款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确定有合理的贷款利率及结息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贷款受托人财务公司、委托方蒙东能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同意前述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另外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75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27日(周五)下午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9月26日(周四)下午3:00—2019年9月27日(周五)下午3:00
3.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23日(周一)
(五)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23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9年9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为2019071号、2019073号 。
根据《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议案需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24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0475-6196998
3.联系传真:0475-6196998
4.邮政编码:028011
5.联系人:代海丹、宋雪涛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 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2019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8 投票简称:露煤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和数量: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9076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定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公告详见2019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编号:2019066)。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0日(周二)下午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9月9日(周一)下午3:00—2019年9月10日(周二)下午3: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谷清海董事(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34,233,3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23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17,090,8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33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7,142,4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9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12,210,5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3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5,068,1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7,142,4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921%。
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4,226,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审议通过该议案。
2.00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4,225,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2,202,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0审议《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8,410,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14,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该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0,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8%;反对14,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曲凯、王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