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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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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0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露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2019年9月9日上午10:30在诸暨市店口镇露笑路38号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会议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鲁永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宁津旭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1)。

  三、备查文件

  1、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1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东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49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37,123,59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5,199,993.3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37,123.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1,562,869.7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26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330ZC0093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签订监管协议情况

  关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各方于近日签订了两份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如下:

  (一)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乙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余额为151,562,869.71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宁津旭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3.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何继兵、李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二)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宁津旭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丙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余额为14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乙方3.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乙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丁方。乙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乙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乙、丙三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对甲方、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何继兵、李超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乙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丁方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乙、丙三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乙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宁津旭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丙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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