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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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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9-106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空”)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由新华航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9月6日,公司与北京农商银行顺义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华航空与北京农商银行顺义支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向北京农商银行顺义支行提供4亿元人民币信用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就本次担保事项,新华航空于2019年8月30日向公司出具《反担保函》,对于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新华航空承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有效期至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担保责任解除之日。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报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19年互保额度为350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19年互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19-037)。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㈠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前一街16号

  ㈡法定代表人:罗军

  ㈢注册资本:438,664.5137万元人民币

  ㈣经营范围:由天津始发(部分航班由北京始发)至国内部分城市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自有房地产经营;资产管理;航空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纺织品、机械、电子设备、黑色金属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新华航空》杂志发布国内外广告;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㈤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华航空经审计总资产为1,518,551.2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233,622.8万元人民币;2018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46,204.8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227.29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9年6月30日,新华航空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519,503.6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228,788.86万元人民币;2019年1-6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66,192.1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555.48万元人民币。

  ㈥股东及股权结构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4亿元人民币。

  2.担保事项:担保新华航空与北京农商银行顺义支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日之次日起2年。

  四、董事会意见

  新华航空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营业收入和盈利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重要决策及日常经营均在公司的控制下,可提前预见并有效防范重大风险。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列支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19年与子公司互保额度,形式规范有效,且公司本次对新华航空的担保有利于新华航空充实运营资金,促进新华航空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9.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3.62%,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77.11亿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9-107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押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的通知,大新华航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并进行续作,相关解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质押具体情况

  ㈠ 出质人: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㈡ 质押时间、质押股份数量、质权人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19年9月4日,大新华航空将其质押予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8,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并于2019年9月5日将8,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再次质押予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8%。

  ㈢ 质押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㈣ 质押期限:自2019年9月5日至2020年3月12日

  ㈤ 截至本公告日,大新华航空持有本公司股份4,080,167,5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28%。目前已累计质押4,079,032,3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27%,占大新华航空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7%。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大新华航空本次股份质押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大新华航空偿还资金来源主要为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大新华航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大新华航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目前上述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亦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大新华航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9-108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兰有限”)的通知,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5日,美兰有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24,218,6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38,630,299,占公司总股本的4.99%。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基本情况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1. 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兰国际机场

  2. 法定代表人:王贞

  3. 注册资本:381129.0643万元人民币

  4. 经营范围:海口美兰机场运行业务和规划发展管理;航空运输服务;航空销售代理;航空地面运输服务代理;房地产投资;机场场地、设备的租赁;仓储服务;日用百货、五金工具、交电商业、服装、工艺品的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电销售,车辆维修,职业培训,劳务输出,提供住宿及餐饮服务。

  ㈡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

  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5日,美兰有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24,218,6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截至2019年9月5日,美兰有限持有公司股份838,630,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制权情况未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后,美兰有限持有公司股份838,630,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美兰有限,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本次权益变动后,美兰有限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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