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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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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19-047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诉讼、仲裁累计涉及金额约58,765.87万元,其中25件诉讼已结案。

  ●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还有部分案件尚未判决,目前公司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含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金额合计58,765.87万元,其中25件诉讼已结案。现将有关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表

  ■

  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贸公司”)诉中国航油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名:中国航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公司”)合同纠纷案

  技贸公司与中航油公司于2011年6月1日签署《石化产品销售合同》, 因中航油公司未能履约,技贸公司以买卖合同为由起诉中航油公司要求退还货款最终未能获得支持后,2018年11月15日技贸公司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另行起诉中航油公司及相关方,请求判令偿还人民币7,902.5万元及利息。目前案件已立案并在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中。

  2. 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对垦利光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垦利光达公司”)、China Cube Solar Limited(以下简称“CCSL”)提起仲裁

  2015年,垦利光达公司将垦利光伏40MW光伏并网发电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事宜发包给新能源公司以及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合同总价款为52,520万元。垦利光达公司股东CCSL为垦利光达公司向新能源公司支付的各项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垦利光达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新能源公司支付各类款项。2019年4月,新能源公司就此事项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提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垦利光达公司支付应付款项11,872.54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等,请求被申请人CCSL对被申请人垦利光达公司承担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案件已提起仲裁并获受理。

  3. 江苏苏美达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诉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造船公司”)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案

  2013年11月及2014年6月,成套公司和江苏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作为联合卖方,与新时代造船公司签订了《柴油机买卖合同》及《补充合同》。合同约定,联合卖方向新时代造船公司提供八台柴油机,合同总价为15,236万元,新时代造船公司应当在各柴油机发货前,向成套公司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货款。合同签订后,联合卖方已经向新时代造船公司交付了全部8台柴油机,但新时代造船公司仅向成套公司支付了货款14,167万元,尚有1,069万元未支付。经成套公司多次催促,新时代造船公司迟迟未能支付,故成套公司提起诉讼。目前该案件在一审中。

  4. 江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公司”)诉南京东泽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泽公司”)、熊成根、熊泽辉、南京华泰船业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

  船舶公司与东泽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签署《备忘录》,双方一致确认除双方尚在执行过程中的项目外,东泽公司在其他已交付项目项下共计欠付船舶公司本金合计21,531,148.16元。东泽公司至今未能给付,其他被告亦未履行相应担保责任。故船舶公司提起诉讼。目前该案件在一审中。

  5. 南京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博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承包方”)诉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平邑金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南京鑫诚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承包方与新能源公司、南京鑫诚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签订《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承包方负责获取目标项目一期整体竣工前所需所有手续文件,并以EPC总承包方式提供交钥匙工程,由新能源公司收购平邑金城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给新能源公司后,平邑金城公司因承包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未支付承包方部分工程款,双方对付款条件是否满足产生分歧。故承包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平邑金城公司和新能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目前该案件在一审中。

  6. China Cube Solar Limited(以下简称“CCSL”)对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提起仲裁

  申请人CCSL与被申请人新能源公司在2016年分别达成三份项目转让交易,CCSL受让新能源公司持有的三个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新能源公司保证项目公司在约定期间能够获得山东省光伏发电补贴。但2017年山东省颁布新的政策,自2017年6月30日起停止发放省级补贴。CCSL申请仲裁要求新能源公司一次性补偿省级补贴。目前该仲裁已获受理。

  7. 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江苏谦鸿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谦鸿公司”)诉泗阳洪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洪辉公司”)、泗阳绿能光伏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绿能公司”)、江苏辰宇电气有限公司、王庆冬合同纠纷案

  新能源公司作为总包方与业主泗阳洪辉公司、担保方泗阳绿能公司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由新能源公司、江苏谦鸿公司组成承包人联合体实施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已全部完工,泗阳洪辉公司作为发包人,在工程早已交付使用并产生收益的情况下,拒不支付剩余工程款。故新能源公司与江苏谦鸿公司向业主泗阳洪辉公司、担保方泗阳绿能公司及其股东江苏辰宇电气有限公司、王庆冬提起诉讼。目前该案件已受理。

  此案中,涉及光伏发电项目为公司募投项目(具体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及替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5),公司目前尚未对该项目实施收购。公司将及时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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