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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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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9月3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2019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5,630.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630.98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出具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9)第140003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此项议案作出了决议,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65,630.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详见2019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该3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拟授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并且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9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普通股增加至2,161,897,822股。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甘南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甘南县、木兰县、扎赉特旗、蒲城县、项城市、宁晋县、钟祥市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9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木兰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甘南县、木兰县、扎赉特旗、蒲城县、项城市、宁晋县、钟祥市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9 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扎赉特旗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甘南县、木兰县、扎赉特旗、蒲城县、项城市、宁晋县、钟祥市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9 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蒲城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甘南县、木兰县、扎赉特旗、蒲城县、项城市、宁晋县、钟祥市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9 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项城市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甘南县、木兰县、扎赉特旗、蒲城县、项城市、宁晋县、钟祥市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9 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宁晋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甘南县、木兰县、扎赉特旗、蒲城县、项城市、宁晋县、钟祥市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9 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钟祥市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甘南县、木兰县、扎赉特旗、蒲城县、项城市、宁晋县、钟祥市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9 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2019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四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7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9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褚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5,630.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630.98万元。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详见2019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公司计划使用部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进展带来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9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1、根据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41号文以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14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8月1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76,663,6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568,035.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77,431,956.89元,将用于生猪产能扩张项目3,500,000,000.00元。

  2、募集资金用于生猪产业化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3、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9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9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投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完成后,随着项目的逐步投产,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和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提高。

  2、本次增资可能存在市场及行业风险。如果项目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影响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如宏观经济波动,人们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变化,消费心理的变化等因素,都有可能影响猪肉的消费需求。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本公司将加大市场销售渠道建设,提高产品市场份额,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情况

  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41号文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76,663,6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568,035.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77,431,956.89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8月15日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14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出具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9)第140003号)。截止2019年8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以上情况,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65,630.98万元。

  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计65,630.98万元。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5,630.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630.98万元。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3、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9)第140003号)。

  4、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65,630.9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就《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项目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9)第140003号)

  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该3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拟授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并且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41号文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76,663,6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568,035.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77,431,956.89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8月15日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14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品种及期限

  有商业银行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种类,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4、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同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6、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及子公司在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为前提条件。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估,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资金额度内购买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独立董事将在内审部门审计的基础上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安全运作的前提下,以短期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且通过适当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提高股东回报。

  五、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计划使用部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进展带来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意见

  1、牧原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牧原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基于以上意见,招商证券对牧原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甘南县、木兰县、扎赉特旗、蒲城县、

  项城市、宁晋县、钟祥市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以上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9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甘南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木兰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扎赉特旗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蒲城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项城市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宁晋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钟祥市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9年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黑龙江甘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黑龙江甘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甘南县长山乡

  (4)拟定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猪粪处理(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开展经营活动)。

  2、黑龙江木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黑龙江木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哈尔滨市木兰县工业园区

  (4)拟定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猪粪处理(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开展经营活动)。

  3、内蒙古扎赉特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内蒙古扎赉特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赉贝特工业园区

  (4)拟定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猪粪处理(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开展经营活动)。

  4、蒲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蒲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青年路天马科技对面

  (4)拟定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猪粪处理(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开展经营活动)。

  5、项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项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项城市产业集聚区

  (4)拟定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猪粪处理(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开展经营活动)。

  6、宁晋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宁晋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支油办院内

  (4)拟定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猪粪处理(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开展经营活动)。

  7、钟祥恒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钟祥恒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柴湖镇

  (4)拟定经营范围:动物疫病、药品检测,兽医技术咨询与服务;兽医技术培训;兽医信息采集与分析(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养殖规模的逐步扩大,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进一步打造集饲料加工、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为一体的生猪产业链。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哈尔滨市木兰县、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河南省周口市项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拥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优势和粮食资源优势,公司在甘南县、木兰县、扎赉特旗、蒲城县、项城市、宁晋县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公司在钟祥市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满足本公司的检测要求和服务于兽医检测行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甘南县、木兰县、扎赉特旗、蒲城县、项城市、宁晋县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公司在钟祥市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满足本公司的检测要求和服务于兽医检测行业。

  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哈尔滨市木兰县、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河南省周口市项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湖北省钟祥市设立子公司。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建设,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子公司白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水牧原”)进行增资,增资前注册资本为19,500万元,本次增资23,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42,5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9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此次向上述公司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白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白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葛志辉

  4、注册资本:19,5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蔡伦路东段上水苑办公楼7楼720

  6、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饲料加工;粮食购销;农作物种植;林木培育、种植及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畜牧机械加工销售;猪粪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白水牧原总资产32,884.56万元,负债总额11,771.43万元,净资产21,113.13万元,2019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0,739.26万元,净利润1,737.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本次增资前,牧原股份直接持有白水牧原25.64%股权,通过南阳市牧原贫困地区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白水牧原52.08%股权,总计持有白水牧原77.72%股权。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南阳市牧原贫困地区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白水牧原13.92%股权;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通过南阳市牧原贫困地区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白水牧原8.35%股权。

  本次增资后,牧原股份直接持有白水牧原65.88%股权,通过南阳市牧原贫困地区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白水牧原23.90%股权,总计持有白水牧原89.78%股权。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南阳市牧原贫困地区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白水牧原6.39%股权;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通过南阳市牧原贫困地区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白水牧原3.83%股权。白水牧原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升竞争力和生产经营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融资能力。本次增资完成后,白水牧原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不构成影响。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7日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2019年8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2019年8月份,公司销售生猪71.1万头,销售收入13.67亿元。

  2019年8月份,公司商品猪销售均价20.27元/公斤,比2019年7月份上升26.61%。

  2019年8月份,商品猪价格整体呈现大幅上涨趋势。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

  二、 风险提示

  (一)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三)动物疫病是畜牧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特别是2018年8月份以来爆发的非洲猪瘟,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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