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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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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9-048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还有待进一步推进。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各方目前仅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推进,故目前尚未对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或“公司”)当年业绩产生影响。后续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时,公司将根据项目及金额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集团”)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为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资源,应对多元化的市场需求,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和公平、公正、对等的原则,已通过双方集团及/或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互相持股等资本合作方式,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战略合作。该战略合作对于推进上海“五大中心”建设,将上海打造成为国际航空枢纽和航运中心、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促进双方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19年9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均瑶集团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后续合作事宜,均瑶集团与东航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均瑶集团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8号

  3、法定代表人:王均金

  4、注册资本:80,000.00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31915600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金银首饰、珠宝首饰、贵金属礼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01年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9、主要股东:王均金(直接持股比例36.14%,通过其与王瀚先生之间的股权委托管理安排合计控制均瑶集团71.77%股权,为均瑶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0、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东航集团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

  3、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4、注册资本:1,680,000.00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B24G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1986年8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9、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股比例100%)

  10、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署协议的时间及地点

  本协议由各方于2019年9月6日在上海签署。

  (四)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东航集团签订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治理

  双方同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航空”)和吉祥航空《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均瑶集团和东航集团将尽快促成分别向对方下属控股子公司吉祥航空、东方航空派驻一名董事,且将尽快促成派驻董事担任吉祥航空、东方航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或战略规划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完成上述董事聘任程序前,双方董事人选以董事会观察员身份列席对方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业务合作

  均瑶集团和东航集团将视对方为在航空运输及相关领域的优先业务合作伙伴,遵照对等、优先、公平、共赢的原则,依法合规地推进各项战略合作具体事宜。双方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成立由双方下属航空业上市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业务合作推进委员会,共同推进双方在各个业务领域的全面战略合作。

  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在渠道、研发、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在航空运输市场营销、运行及服务保障、机务维修、物流及贸易、航空业相关金融服务及投资业务、航空专业人才合作、航空业辅业及其他潜在合作领域实现业务合作发展,充分整合双方优质资源,实现共赢。

  (三)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框架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五年,期满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异议,自动续期五年。

  本框架协议约定的合作相关事项将在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基础上开展实施,其他未能在本框架协议中约定的事宜由双方后续友好协商后予以确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方目前仅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推进,故目前尚未对公司当年业绩产生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以资本为纽带促进公司航空主业的长远发展,充分应对多元化的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影响力。如业务合作能顺利展开,将有利于提升各方的营销服务能力及品牌价值,对公司未来经营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合作各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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