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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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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2018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6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授予了45名激励对象599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使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以及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272,646,559元,先增加至1,278,636,559元,后减少至1,278,273,059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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