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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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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提供
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提供

  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万运”)与苏州国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发”)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协议》(合同编号:GFBL2019第0504号)。扬州万运将其对扬州市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江资管”)的应收账款转让给苏州国发,融资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和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扬州万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1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扬州万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7,523.66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02,523.66万元,扬州万运可用担保额度为107,476.34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7日

  3. 注册地点:扬州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内1号楼

  4. 法定代表人:刁立夫

  5. 注册资本:29,976.84万元整

  6. 主营业务:投资置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出租;房产中介;物业服务;楼盘代理;房屋征收(拆迁)服务;道路与土石方工程施工;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水电安装;酒店企业管理;自有资产管理;建筑设备、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扬州万运为泰达股份提供担保总额为110,000万元,抵押总额为123,287.66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它或有事项。

  (四)扬州万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苏州国发签署《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保理合同项下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融资款、融资费、保理管理费、逾期支付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保理合同下的全部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

  (三)担保金额:5,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保理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9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24)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44)。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49.17%。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

  20,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申请融资20,000万元,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和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1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9,98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79,98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33,02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4. 法定代表人:马剑

  5. 注册资本:25,196万元整

  6. 主营业务:石油地质勘查服务、煤炭地质勘查服务、天然气地质勘查服务;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沥青油零售,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木材、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批发兼零售;物流策划;货物进出口;汽油、煤油、柴油批发;苯、粗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氢氧化钠、均三甲苯、均四甲苯、溶剂油[闭杯闪点≤6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石脑油、戊烷、石油醚、正辛烷、异辛烷、壬烷及其异构体、正癸烷、甲醇、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铝粉、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无储存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大连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生效法律文书项下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三)担保金额:20,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三年。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六)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方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邹凌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9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24)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44)。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49.17%。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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