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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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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19-091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 《关于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31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8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准备回复材料。由于相关问题涉及面较广,所需核实工作量较大,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公司就《关注函》问题,已函告相关股东。截至目前,尚未收到相关股东的回复,公司将会根据收到的股东回复及时在《关注函》中予以说明。为更好的完成回复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就相关问题做出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19-09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 年9月 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19]129号),公司董事会就函中所涉事项认真核查,并进行了书面回复说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就公司董监事因建华医院2019年上半年绩与去年同期下滑很多、异动幅度较大,且医院管理层不能提供合理解释而无法保证2019年半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事项,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董监事质疑建华医院2019年上半年业绩的具体原因及依据,上述董监事的声明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结合财务数据、经营情况等说明建华医院2019年上半年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变化,如是,请说明原因。

  公司回复说明:

  1、上述董监事质疑建华医院2019年上半年业绩的具体原因及依据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会上,公司董事、监事关注到下属子公司建华医院2019年上半年主营业务的经营业绩同比变化较大,建华医院的合并报表数据显示,建华医院2019年上半年合并收入3.26亿元,比上年同期3.00亿元增长8.67%,合并营业成本3.03亿元,相较上年同期的2.10亿元增长44.29%,营业成本的增幅远远高于收入的增幅,进而导致同期营业利润减少6,600多万。

  公司财务人员在董事会会议上汇报:在编制2019年半年度报告期间,曾于8月8日至8月13日和8月22日至8月27日两次专门赴建华医院,现场要求其提供半年报资料,并多次发函给建华医院,要求建华医院提供异常科目变动事项的合理解释及相关明细。公司财务部发函要求建华医院解释说明的主要内容有:

  (1)截止2019年6月30日,建华医院应收账款中应收门诊病人936.68万元,应收住院病人764.19万元,按照医院一般都先缴费再看病的逻辑,期末大额应收门诊和住院病人明显异常,请做出合理解释。

  (2)双华和建华医院体检科共发生健康咨询费和广告技术服务费500万,以前年度均未发生该部分费用,请合理解释该部分费用主要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

  (3)希望提供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应付账款暂估明细,期末应付暂估8457.26万元,无法判断该部分对应供应商具体情况。

  (4)工资大幅提升

  工资同期比较增长2,802.31万元,请详细说明大幅上升的理由,包括人数、人均等变化情况。

  (5)截止2019年6月30日,应收体检费余额4025.49万元,应收设备款期末余额4280.46万元;2018年期末的应收体检款和设备款2019年几乎未回款,请建华医院合理阐述已经采取或将采取的回款措施

  (6)请补充提供医院及各子公司加盖公章与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

  2019年8月29日下午,建华医院回函,就门诊应收款事项,称因为医院更换了新的HIS软件,且工作量大、时间仓促,需要更多时间才能完成核对,所以目前无法说明产生门诊病人应收账款的合理原因;就咨询费及服务费事项,称该部分费用是向上市公司原财务总监吴晓明请示并经其同意之后陆续支付的。就应付款暂估事项,称因采购人员大量离职,暂估明细尚未理清。就人力成本事项,称因募投项目储备人员增加以及提升工资水平等原因。最终,建华医院未能提供门诊应收款、应付暂估、人员及工资增加等的明细情况。

  董事王松涛、何永吉、阮光寅、陈珞珈以及监事寿田光、李小龙、何飞勇都认为,公司财务部对于建华医院2019年上半年经营数据异常的提问是合理、必要的,但建华医院给出的解释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原因如下:

  (1)正常情况下,门诊病人看病、检查或者开药,都是先付钱后看病、做检查或者取药。医院发生大额的门诊病人应收账款,不符合常理。

  (2)2019年上半年,建华医院体检科及其子公司哈尔滨双华健康体检有限公司产生了健康咨询费和广告技术服务费共计500多万,以往年度均未发生该部分费用。

  500多万费用中,有400万左右的费用,支付给了哈尔滨新初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朗卓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这2家公司。这2家公司分别成立于2019年2月15日和2019年3月14日,而建华医院在2019年4月就向这2家新成立的企业支付了合计400万左右的费用,付款时点与该2家公司设立时点之间,仅仅间隔了1、2个月。据查询,该两家企业注册资本均为50万元,公司股东均为赵军生和关忠宪,其中赵军生持股99%。。建华医院及其子公司向由相同的出资者刚刚设立的2家企业支付合计高达400万元左右的费用,这种情况是异常现象,无法令人信服。

  (3)HIS的全称叫做“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是覆盖医院所有业务和业务全过程的信息管理系统。HIS软件进行系统更新有着严格的技术安全要求,数据库转移时是很少出现差错的。而且,由于实现了信息化,在HIS系统里把门诊病人欠费情况导出也并不麻烦,建华医院却以软件系统更新换代为由来拖延对应收账款异常作出合理解释,不能令人信服。

  (4)建华医院体检科和哈尔滨双华健康体检有限公司的咨询费及服务费是在2019年4月发生的,当时公司原财务总监吴晓明正在建华区分局协助调查,处于无法正常履职期间,且经向吴晓明了解,其对该等咨询费服务费并不知情。

  鉴于上述所有情况,董事王松涛、何永吉、阮光寅、陈珞珈以及监事寿田光、李小龙、何飞勇表示无法保证2019年半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关于《证券法》第六十八条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王松涛、阮光寅、何永吉、陈珞珈签署了半年度报告确认意见,并做出了其不能保证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明确意见。

  公司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全体监事认为建华医院本期数据与去年同期差异较大,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监事寿田光、何飞勇、李小龙不能保证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董事、监事的声明不违反《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3、建华医院2019年上半年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变化情况

  建华医院本期营业总收入32,624.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57.33万元,本期增长主要系本期包含明珠医院6个月,上年同期包括2个月;营业成本23,830.55万元,管理费用5,208.07万元,较上年同期合计增长9,227.78万元,一方面系建华医院本部本期人工成本和劳务费较上年同期共增长3,385.28万元,药品和材料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847.11万元(已经剔除内部采购子公司增加的利润),折旧费较上年同期增长757.07万元,另一方面系本期明珠医院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007.29万元;其他损益类科目变动不大,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的大幅上升导致本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另外,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中有两个诉讼一审败诉,根据相关判决书中要求赔偿的本金和利息,建华医院预提7,000万左右的预计负债,导致本期净利润出现大额亏损。

  二、请上述董监事详细说明2019年1月1日以来履行董监事职责情况,包括对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哪些了解、问询、核验和监督工作。

  公司回复说明:

  由于涉及的人员较多,时间跨度较长,公司已经通知上述董监事尽快做好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公司提交,公司将在收到相关材料后予以披露。

  三、请公司详细说明上述董监事要核实建华医院半年度业绩所需资料或解释的具体要求,建华医院是否已按照相关要求补充提供资料和解释。若建华医院未提供资料和斛释,请说明具体责任人及其职务。

  公司回复说明:

  上述董监事要求建华医院提供资料和解释事项如下:

  (1)截止2019年6月30日,建华医院应收账款中应收门诊病人936.68万元,应收住院病人764.19万元,按照医院一般都先缴费再看病的逻辑,期末大额应收门诊和住院病人明显异常,请做出合理解释。

  (2)双华和建华医院体检科共发生健康咨询费和广告技术服务费500万,以前年度均未发生该部分费用,请合理解释该部分费用主要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

  (3)希望提供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应付账款暂估明细,期末应付暂估8457.26万元,无法判断该部分对应供应商具体情况。

  (4)工资同期比较增长2,802.31万元,请详细说明大幅上升的理由,包括人数、人均等变化情况。

  (5)截止2019年6月30日,应收体检费余额4025.49万元,应收设备款期末余额4280.46万元;2018年期末的应收体检款和设备款2019年几乎未回款,请建华医院合理阐述已经采取或将采取的回款措施

  (6)请补充提供医院及各子公司加盖公章与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

  2019年8月29日,建华医院回复财务部函件,对上述问题做出说明,具体如下:

  问题(1)回复:门诊应收账款与往年异常的原因目前相关系统管理人员和业务部门人员正在积极核对和查找中,因我院更换了新的HIS系统、且工作量大、时间短,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核对完成,目前暂未发现异常情况。应收住院病人费用往年也存在,上半年较去年有一定升高,主要是因为外部的干扰导致医院内部人员不稳定,人心涣散,在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管理方面投入精力不像原来这么多,后续医院会投入更多的精力来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

  问题(2)回复:双华体检中心支付哈尔滨新初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朗卓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费用是建华医院下属的双华体检中心支付的费用,据初步了解该笔支出为双华体检中心的宣传推广费用,该部分费用当时由双华体检中心原负责人向上市公司原财务总监吴晓明先生请示并同意后陆续支付的。更具体的信息需要医院和双华体检中心原负责人与原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核实,目前在联系中。其他两笔费用支出是医院市场战略性的系统设计和市场及宣传支出。其中向哈尔滨泽广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的费用系医院影像科为提高知名度支付的广告宣传费用;其中向哈尔滨雷鸣广告有限公司支付费用系建华医院为本部体检中心提高知名度支付的广告宣传费用。

  问题(3)回复:今年以来医院确实存在不稳定的现象,尤其是采购人员,目前采购人员包括原负责人大量离职,对接人员沟通原不如之前顺畅,且采购从2019年2月份更换新系统,工程师和财务人员目前正在准备中,争取最快提供应付账款暂估明细。

  问题(4)回复:工资同比增加主要以下几个原因:1、募投项目二期人员储备人员累计增加400余人,工资在2019年较去年同期增加;2、由于保险基数上调、转正新员工须缴纳保险,2019年社保费用较同期增加;3、今年以来医院员工人心不稳,为最大化减小负面影响,稳定核心员工,特别是专家,提升了相关人员的工资待遇;4、为削弱人员不稳定带来消极影响,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医院采取职能科室量化工资,部分职能科室员工待遇提升。

  问题(5)回复:2019年上半年应收体检费和设备款较2018年几乎未回款主要是以下原因:1、2019年上半年相关业务又有新的发生额;2、医院法定代表人被罢免和警方羁押,跟相关单位领导无法有效对接,部分单位也存在故意借机拖欠的情况,从而导致回款不理想。

  建华医院将采取以下措施:1、每一笔应收款落实到个人,责任到人,同时由医院副院长跟踪回款进度,尽快回收款项;2、对于部分无故拖欠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法律手段追回应收款项。

  问题(6)回复:财务报表均从公司的用友财务软件直接导出,公司随时可以知晓财务报表全部数据。加盖公章材料原件已由金雲女士带走,剩余部分材料对接好立即提交。财务韩科长因家中原因,目前在外地,因时间紧急,是否可以安排其他人员签署,医院将积极配合。

  建华医院就部分问题提供了解释,且提供了经签字盖章的财务报表。但其解释不能令公司部分董监事信服,且未提供门诊应收款、应付暂估及增加人员工资相关的明细情况。

  2019年8月29日,公司向建华医院发送《关于建华医院半年度报告披露补充材料的敦促函》,敦促建华医院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建华医院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供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所有明细,包含建华医院应收账款中应收门诊病人936.68万元,应收住院病人764.19万元,按照医院一般都先缴费再看病的逻辑,期末大额应收门诊和住院病人明显异常,请提供明细情况并做出合理解释;另外,应收体检费余额4025.49万元,应收设备款期末余额4280.46万元;2018年期末的应收体检款和设备款2019年几乎未回款,请建华医院合理阐述已经采取或将采取的回款措施。需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应付账款暂估明细,期末应付暂估8457.26万元,请提供该部分对应供应商具体情况,需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对应法律服务费的法律服务合同;

  5、合理预估建华医院2019年第三季度净利润,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建华医院至今未能完全提供上述敦促函要求的材料。目前,建华医院财务负责人为韩雪梅女士,现任建华医院财务科科长,但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最终建华医院及其下属子公司财务报表由建华医院财务其他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建华医院或其下属子公司公章。

  四、进一步说明公司董事会与建华医院管理层之间是否存在严重分歧,如是,请说明存在分岐的事项和原因,公司对建华医院是否能进行有效控制。

  公司回复说明:

  1、公司董事会与建华医院管理层之间的分歧情况

  2015年,公司出资9.3亿元收购了位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的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公司系建华医院唯一股东,建华医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依职权对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作出相应决策,完全合法、合规,但部分建华医院管理层人员却通过其持股平台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此案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2、公司目前对建华医院的管控情况

  2019年7月17日,由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卫健委领导及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部分领导组成的专项工作组莅临公司,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洽谈有关建华医院管理事项,公司管理层向专项工作组汇报了建华医院的相关情况,并表达了公司对子公司合法合规管理的诉求。专项工作组表示:黑龙江省政府、齐齐哈尔市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上市公司基本权益,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专项工作组将建立多方有效沟通平台,尽快落实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促进建华医院稳定健康发展。

  目前,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协调下,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拟尽快通过改组建华医院董事会并按程序聘任相关管理层人员,尽快实现对建华医院的合规有效管控。

  五、详细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的具体情况,相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19年8月21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延期至2019年8月31日披露,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补充会议通知,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改期至2019年8月29日。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陈海军、阮光寅、王松涛、何永吉、陈珞珈、范进学、余景选参加现场会议,董事陈素琴、胡学庆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海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马建建、马韬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19年8月21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延期至2019年8月31日披露,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补充通知,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改期至2019年8月29日。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寿田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六、2019年8月16日,工商银行建华支行从公司开立在工商银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强行扣划募集资金2,496.9万元。2018年8月28日,建设银行齐齐哈尔分行从建华医院开立在建设银行齐齐哈尔新容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强行扣划募集资金45,049,481.25元。请说明上述划扣募集资金的行为是否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是否对募投项目造成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后续如何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

  公司回复说明:

  1、银行扣划募集资金是否违反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关于核准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6号)相关规定,公司存储于工商银行建华支行以及子公司建华医院存储于建设银行齐齐哈尔新容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和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两个项目。根据公司、建华医院与建行新容支行2016年4月2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与工行建华支行2016年6月12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除非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外,该专户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工商银行建华支行从公司开立在工商银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强行扣划募集资金2,496.9万元,以及建设银行齐齐哈尔分行从建华医院开立在建设银行齐齐哈尔新容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强行扣划募集资金45,049,481.25元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的使用的规定。

  2、募集资金被扣划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截至目前,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规划用地A-01-03地块已恢复原状,但相关施工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安排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主体楼已于2018年12月底投入使用,其他配套设施正在建设当中。建华医院存储于建设银行新容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有募集资金9,000多万元。上述募集资金被扣划事项暂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

  3、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午间收到工行建华支行传真文件《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及《扣收通知》,工行建华支行拟从公司开立在工商银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户号:0902020119245095490)扣划款项,用于偿还公司子公司建华医院的到期贷款2,500万元本息。公司知悉该事项后立即与工行建华支行联系,并于2019年8月15日下午并向工行建华支行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款账户被扣划的质询函》,要求工行建华支行说明其扣划公司募集资金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同时,公司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工行建华支行扣划公司募集资金2,496.9万元,公司于同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齐齐哈尔监管分局(以下简称“银保监局齐齐哈尔监管分局”)进行投诉。2019年8月30日,公司收到银保监局齐齐哈尔监管分局送达的《告知书》(齐银保监信告31号),要求公司补充相关材料,目前相关材料已经递交。

  2019年8月21日,公司委托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向工行建华支行出具律师函,要求工行建华支行归还被扣划的募集资金。

  2019年8月29日,公司知悉建行齐齐哈尔分行于2019年8月28日从建华医院开立在建设银行齐齐哈尔新容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强行扣划募集资金45,049,481.25元,公司立即与建行齐齐哈尔分行沟通,要求其归还已扣划的募集资金。同日,公司就该事项告知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日,公司再次与建行齐齐哈尔分行沟通,说明其扣划子公司建华医院募集资金不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建行齐齐哈尔分行表示,愿意就建华医院4,500万元债务问题进行协商。同日,公司向建行新容支行出具律师函。

  公司拟近日召开董事会,对公司目前募集资金账户被多次违规扣划事项做出相应防范决定,防止此类风险的再次发生。

  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拟通过重组建华医院董事会,并尽快完成建华医院法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以促使建华医院恢复融资能力,尽快解决其债务问题。

  七、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本次股东大会否决《关于同意关联人延期支付剩余珍珠资产转让款的议案》”,请陈夏英、陈海军说明支付剩余珍珠资产股权转让款的计划和安排。

  公司回复说明:

  公司已经发函给陈夏英、陈海军,请其就支付剩余珍珠资产股权转让款的计划和安排作出说明,目前暂未收到回复。公司将在收到其回复后予以披露。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回复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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