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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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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建设施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19年9月4日与泰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科技”、“甲方”)签订了《基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基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配套工程项目。

  2、建设范围:产业园的厂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及配套工程等建设,主要包括湖北、四川等基地园区四个单项项目,各单项项目分期实施并进行单独施工、单独验收、单独审计、单独结算交付(具体以甲方旗下各基地项目的进展情况按需进行分期实施建设,以双方就各项目单独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3、项目总造价:累计总工程量建安造价预估约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350,000,000.00元)。甲方确保在三年内累计3.5亿元工程施工产值量由乙方负责施工建设,各项目结算额以实际发生量且经双方确认的审核结算额为准。

  4、项目建设期:总建设期三年(即在三年建设期内,甲方确保给予乙方累计工程施工产值量达到3.5亿元),各单项工程具体工期在单项施工合同中明确。

  5、项目工程价格计算:

  (1)工程价格计算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套用最新现行的项目所在地归属省份的相关计价配套定额(可以上下浮动)及取费标准,并按有关政策性调整文件执行相关调整,具体以单个项目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工程量按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且经双方共同签证确认为准。

  (3)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结算报告作为工程款的支付依据。

  6、项目工程价款支付:各单项项目施工完工后,进入工程款支付期,付款条件和付款节点根据各基地园区项目分期实施。

  7、项目验收与交付:

  (1)各基地园区实施的项目各自施工完工后,进行单独验收、交付。乙方提出交工验收书面申请,甲方应于收到该申请60日内组织并完成交工验收,如验收未能通过可整改通过。如甲方怠于验收的或者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或延期交工验收,不影响工程款的支付。

  (2)由于甲方原因或受其他施工单位影响,而导致乙方在单项工程中某一段落或某节点工程无法完工或未按时交付的,甲方应对已完工的部分进行先行验收,且不影响工程款的支付。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本项目发包人为泰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明希,企业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城涵西大道198号,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泰盛科技是一家集林业、制浆、工业用纸、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为一体的跨国集团公司,专注于产业生态圈的构建和整合,拓展了林、浆、纸一体化的产业布局。

  公司与泰盛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泰盛科技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产业园区项目拓展及全国业务布局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绩支持。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影响较小,对公司未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四、协议履行风险提示

  本协议已对项目的建设范围、工程计价及验收交付等内容做出明确约定,甲乙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将根据相关约定尽快完成洽谈程序并签订单项施工合同。在协议条款正常履行的前提下,公司对协议范围内的单项施工合同不再单独公告。

  如因受到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不确定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而导致本协议中部分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情况发生,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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