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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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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9-064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中安科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详见2019年9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中安科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详见2019年9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安科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7)详见2019年9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9-065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王正华先生、董事李柏青先生、董事赵晓红女士的辞职报告,王正华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李柏青先生、赵晓红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王正华先生、李柏青先生、赵晓红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正华先生、李柏青先生、赵晓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副董事长王蕾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直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日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持续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吴博文先生、查磊先生、李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补选吴博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董事任职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博文先生、查磊先生、李凯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正华先生、李柏青先生、赵晓红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祝愿今后一切顺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附:简历

  1、吴博文,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至2015年,先后任职于泰阳证券、汉唐证券、光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风证券、武汉武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担任中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今,担任中证报价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现任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吴博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博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查磊,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1991年至1999年任职于中国银行,1999年至2002年任职于宝源投资,2002年至今担任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现任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智能交通事业部总裁。

  查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查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凯,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2年起先后于长江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于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李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9-066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裁吴博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翔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翔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聘任李翔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李翔先生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李翔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其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相关职责。我们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附:简历

  李翔,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2006年至2009年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师。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1年至2018年就职于北京峰盛博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2018年至2019年就职于北京今始科技有限公司任CFO。

  李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9-067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长宁区金钟路999号A栋2楼虹桥国际会议中心10B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20日

  至2019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9年9月18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证券管理中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同时提交公司证券管理中心。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7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0

  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138、71、925路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800弄D栋9楼

  邮编:200062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1-61070029

  传真:021-61070017

  电子邮箱:zqtzb@600654.com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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