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44%,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5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减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无限售流通股为11,605,63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6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所处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止2019年8月2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8.87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1、36.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5.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8.5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7.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虽然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市盈率仍处于较高水平,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定位于做网络安全能力的提供者、上游软件平台与技术提供商,为下游产品与解决方案厂商提供产品或服务,不直接面对最终用户。这种业务模式使得公司在网络安全领域的技术服务体系不够完整,不具备向最终用户交付完整项目的经验和能力;公司的销售体系不够完整,缺乏向最终用户直接销售的能力,因而业务不能覆盖全部产业链,业务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细分市场容量较整个行业相对偏小。若未来下游客户相关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或行业上下游竞争格局等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下降。
(二)经营业绩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行业内各大产品厂商与解决方案厂商提供产品服务,而目前网络安全最终需求集中在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上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用户一般实行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在上半年制定本年采购计划,年中或下半年进行招标、采购和建设,验收则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按季度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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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季度收入和净利润数据未经审计,其中净利润为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数额。
从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的比重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在50%左右。公司营业收入的季节性特征导致公司净利润也呈季节性分布,公司净利润也主要在第四季度实现。公司的销售收入呈现显著的季节性特征,且主要在第四季度实现,而费用在年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因此可能会造成公司第一季度或半年度出现季节性亏损,投资者不宜以半年度或季度的数据推测全年盈利状况。
(三)产品集中风险
公司安全网关产品包括嵌入式安全网关和虚拟化安全网关。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公司安全网关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35%、80.30%和82.76%和87.72%,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嵌入式安全网关主要用于网络互联网出口或网络关键区域边界,是网络中用于隔离、控制、防御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安全产品。公司虚拟化安全网关主要应用于大型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中心,以安全资源池的形式满足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等多种云场景下的安全需求。如果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公司产品更新迭代不及时、出现替代产品、应用场景变化等导致安全网关产品需求下降,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增加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494.79万元、9,885.64万元、13,939.49万元和13,480.0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08%、65.57%、71.36%和188.12%。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若应收账款不能如期收回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大的风险,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情形。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所有简称及释义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13号”文同意注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91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5,1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160.5632万股股票将于2019年9月6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安博通”,证券代码为“688168”。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19年9月6日
(三)股票简称:安博通,扩位简称:北京安博通
(四)股票代码:68816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118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279.5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60.5632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957.4368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63.975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二、(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二、(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63.975万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安博通股票并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账户数量为246个,所持股份数量为549,61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7%。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选定的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29-00057号),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19.83万元、3,458.17万元和6,000.32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按照本次发行价格56.88元/股计算,发行完成后相应市值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规定。因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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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钟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46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07%;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崚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489,496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8%,钟竹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949,49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8.95%。同时,钟竹通过崚盛投资控制公司表决权占总表决权比例为18.76%,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表决权占总表决权比例为53.82%。因此,钟竹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钟竹先生,3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硕士学位。2003年5月至2007年2月历任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软件产品线总监,2007年2月至2011年8月历任戴尔(中国)有限公司高级系统顾问、经理,2011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安博通有限监事,2013年10月至2016年5月,任安博通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本次发行后钟竹直接持有公司26.30%的股份,崚盛投资持有公司14.07%的股份,钟竹担任崚盛投资普通合伙人且持有其20.69%的出资份额,因此钟竹通过崚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91%的股份。本次发行后,钟竹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9.21%的股份。钟竹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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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现任9名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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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已于2019年5月18日届满,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发行人尚未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务。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其将尽快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现任3名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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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4名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现任4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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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6名,分别为段彬、李洪宇、柳泳、刘声明、乔峰亮、李远。公司现任6名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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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关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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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期限如上所述,具体承诺内容请参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承诺”。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构成、限售安排等内容
公司股东崚盛投资系公司实施员工持股方案而设立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720万股股份,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18.76%。
崚盛投资的人员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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崚盛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为36个月,具体承诺内容请参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承诺”。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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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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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仅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跟投机构为天风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名称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为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二)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三)获配股数及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
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最终跟投数量为63.975万股,跟投比例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5%。
(四)限售安排
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1,279.50万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56.88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四、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48.5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10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1.17元/股(按照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8.38元/股(按照截至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2,777.96万元。
2019年9月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27-0000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9月3日,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77.96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新股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730.3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47.58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279.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5,768.08万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5,730.38万元(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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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7,047.58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12,895户。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3.9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1,141,871,500股,对应的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3,055.50倍。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862,500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4364168%,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4,855,649股,放弃认购数量为6,851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292,750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7,288,426股,放弃认购数量为4,324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1,175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27-00057号)。以上数据已在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公司资产规模呈大幅增长趋势,各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2,371.27万元、24,736.62万元、31,163.37万元和30,431.47万元,主要系公司股东的资本金投入及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所致。从资产结构看,流动资产系公司的主要资产,公司资产整体流动性较强。
公司主营业务为网络安全核心软件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发行人依托于自主开发的应用层可视化网络安全原创技术,为网络安全行业产品与解决方案厂商提供操作系统、业务组件、分析引擎、关键算法等软件产品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公司业绩增长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并维持较高的产品盈利能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633.75万元、15,075.63万元、19,534.65万元和7,165.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95.60万元、3,604.75万元、6,154.96万元和1,464.49万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步增长,公司盈利能力较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在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健翔支行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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