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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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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黄天火股票质押进展暨黄文乐股票质押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9-03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黄天火股票质押进展暨黄文乐股票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天火先生的股票质押展期及一致行动人黄文乐先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为黄天火先生股票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本次黄文乐先生的股票质押是对黄天火先生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黄天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75,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6%;累计质押的股份206,4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90%。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黄文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921,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累计质押的股份52,9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4.62%,占公司总股本的5.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天火先生股票质押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9-03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9-019),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且回购总股份数量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0),于2019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于2019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于2019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2%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于2019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3%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于2019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于2019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 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6,057,3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6492%,最高成交价为3.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2,919,656.7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符合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的内容。

  2、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5月1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2,147,1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036,775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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