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在执行华福证券有限公司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钟玉公证债权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ST康得”股票(证券代码:002450)23000000股进行公开拍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ST康得”股票23000000股
2、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拍卖机构:“京东网”
4、拍卖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时至2019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一、其他说明
1、公司与康得集团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因此,康得集团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截至2019年8月30日,康得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51,414,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50%。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合计2,300万股,占康得集团目前所持公司股票2.70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0%。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情况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