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9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81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9月2日上午0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合理配置公司资源,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部分建设终止实施,将其中人民币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投向“年产1000万片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技改项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3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林敏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4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9年9月20日在公司滨海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85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82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9月2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资金结构,保障股东权益。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在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83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36号《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5年公司(以下或称“水晶光电”)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269,230股,发行价格为22.1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221,449,983.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078,759.35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7,371,223.6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7月24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76号)。

  公司对以上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用于投向滤光片组立件扩产项目、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基本情况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

  2、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总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3、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总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16.70%

  4、新投资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片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5、新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2198号

  6、新项目拟投入总金额:人民币20,737万元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于2014年8月立项备案并通过批复,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8,570万元,用于扩产4英寸LED用蓝宝石衬底(PSS)产能、投产蓝宝石窗口片,以及建设长晶基地。以上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选址为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2198号。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正常年销售收入人民币54,960万元,税后利润人民币8,12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1%,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5.8年(不含建设期)。

  (二)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后,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受LED行业大幅波动影响,特别是近两年利润一度出现亏损,公司放缓了长晶基地等投资进度。截至2019年8月31日,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为人民币29,946.91万元,投资进度为51.13 %。截至2019年7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资效益为人民币-1,111.62万元。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LED行业由于国内产业的过度投资,导致市场供需失衡、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严重下跌。特别是近两年LED行业表现低迷,产业链整体盈利较弱,甚至出现部分亏损。公司蓝宝石衬底业务在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业务盈利能力急剧下滑,但公司一直看好LED行业未来的整体发展以及蓝宝石在光学应用中的发展,蓝宝石产品在智能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屏、镜头保护片、指纹识别、智能手表表盖等的市场需求未来将会逐步上量,因此公司计划先终止原募投项目“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中蓝宝石长晶部分的项目建设。

  由于原募投项目长晶建设很难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收益,为积极应对行业发展变化,合理配置公司资源,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对 “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部分建设终止实施,将其中人民币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投向“年产1000万片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技改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投向“年产1000万片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技改项目”的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20,737万元,其中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中蓝宝石长晶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剩余人民币737万元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新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片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技改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用于新建公司的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生产线。产品具有强度高、透光率高、韧性好、憎污性好、聚水性强等特点,达到对平板显示屏、触控模组等的保护、产品标识和装饰功能,是消费电子产品的重要零部件,其广泛应用于手机、手表、电脑、数码相机、播放器、GPS 导航仪、汽车仪表等产品,未来有良好的市场成长空间。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1000万片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的生产能力。

  3、 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20,73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人民币17,737万元,铺

  底流动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

  4、 项目实施主体:水晶光电

  5、 项目实施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2198号

  6、 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

  (二) 项目可行性分析

  1、 项目建设的背景

  随着公司在光学业务板块的深入发展,公司已成为在摄像、感知和显示领域相关光学元器件龙头企业。近几年市场对配套供应链整合度的综合能力要求在不断提高,为了迎接智能终端的多样化、高集成度的机会,公司针对市场需求开发并提供与智能终端对外观件创新技术变革相关联的光学系列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一站式光学业务整合的解决方案和服务。公司已进入了3D成像、屏下指纹、潜望式镜头、树脂以及外观防护窗口片等的供应体系,提升单机价值,为业界提供光学系统设计与制造的参考研究方案,并顺利实现多个相关光学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的落地。公司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建设并布局新产品线,满足客户发展需求,争取获得下游客户更多中高端产品的业务和订单,为公司提供新的业绩增长点。

  2、项目的可行性

  (1)市场空间增长可期

  随着5G时代的来临和无线充电技术的普及,金属外壳始终存在无线信号屏蔽的问题,结合介电常数等技术上的要求,2.5D、3D玻璃盖板因其舒适的手感、完美贴合能力、炫彩的颜值等优势成为未来智能手机终端的新宠。手机后盖去金属化趋势明显加快,手机产业又将迎来一轮新的变革。玻璃材质工艺较为成熟,具有成本优势,“双面玻璃+金属中框”是目前替代金属机壳的首选,“玻璃面板+玻璃后盖”的双玻璃方案逐渐成为新一代智能手机的外观潮流,市场空间增长可期。

  ① 手机防护屏、手机屏幕保护贴

  根据IDC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手机出货量大约是14亿部,全球手机的保有量非常大。手机玻璃盖板作为手机的重要配件之一,当然也是不可小觑的。据市场数据反馈,现手机盖板(也称玻璃盖板)每年出货量达到了20亿片/年。根据IHS Markit最新的《触控面板与盖板玻璃与CPI》报告,3D玻璃盖板作为下一代手机的必备配件,这种稳定增长态势在未来两年内将继续保持,到2020年为止其市场规模将近192亿元。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端手机屏幕保护贴也会有很大的市场需求。

  ② 手表盖板

  据IHS Markit的数据统计,2018年中国智能手表(不包括儿童智能手表)总销量在205万支,同比增长了63%,智能手表品牌超过500个。预计2019年中国智能手表市场还将保持55%的增长幅度,达到320万支,未来三年的复合增长率也将保持在50%以上。由于中国智能手表市场的爆发,过往只专注于海外市场的智能手表方案商和厂家,也开始启动中国市场。随着更多厂商和产品的参与,智能手表在外观时尚性,以及功能和场景上将会大幅革新。

  公司顺应以上智能终端的差异化发展趋势,组织实施防护组件项目,为高端智能手机、手表提供有效产品加工和技术服务方案。伴随智能终端的技术创新变革,新防护组件市场未来增长可期,本项目产品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

  (2)公司具备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在生产管理、技术研发、规模成本和客户资源上具有核心竞争力。公司一直专注于光电元器件研发和生产,已积累了十多年丰富的生产及经营管理经验;掌握精密光学冷加工、精密光学薄膜、半导体蚀刻、涂覆、3D成像和混合显示等核心技术,拥有丰富的光学元器件基础研究、工艺技术研究和新产品研发经验;公司是目前全球OLPF和IRCF生产产能最大的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20%以上,具备规模生产、稳定可靠的供货能力。公司不断加强精益化生产,具有较强的成本管控能力;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并与原材料厂商和国内外知名终端企业建立了良好的直接或间接的合作关系。

  公司同时具有产业链一站式整合优势,经过多年发展,主营光学业务已从上市初期的OLPF和IRCF拓展至3D、AR等领域的多种产品,产品线覆盖了智能移动终端电子产品所需的以水晶、玻璃、树脂及塑胶材料等组成的主要零件及部件。公司丰富的光学业务结构,有效地提升了公司“一站式”供应和服务的能力,依靠配置上下游资源,既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又可以缩短产品的交期,为客户提供便利,提升和客户之间的粘连度,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

  综合上述,本项目产品随着各大智能终端厂家技术创新的迭代,其需求量将不断上升,本项目投产建成后将会迅速形成销售增长点。

  (三) 项目实施的风险

  1、技术变化风险

  公司合作的行业上下游都是巨头企业,其自主创新能力强,需求多样且技术要求多变,

  会存在未来技术路径发生变化、材料替代的风险,最终能否顺利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由于公司投入的设备具有通用性,能够适应各种材料的加工,投资风险较小。

  2、市场竞争风险

  虽然防护组件不断创新,市场发展空间良好,但受存量竞争者和一些潜在企业可能竞相

  投身该行业的影响,该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3、 管理风险

  对于刚涉足的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新业务,公司缺乏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四)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新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5,000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343.41万元,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1.64 %,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7.65年,投资利税率19.13%,项目具有一定的财务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募投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对新项目投资也是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论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和加快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上述变更募投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资金结构,保障股东权益。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在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安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核查了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原因、项目实施进度等文件。经核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募投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变更募投项目可以为公司提供一定效益,但不及原募投项目计划实施效益。公司对本次变更后的新项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论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信证券对水晶光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核查意见;

  5、《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智能终端用防护组件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84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生产所需,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79,810.00万日元(按2019年8月30日汇率约合人民币5,334.9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7%。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7.61%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9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

  英文名称:OPTORUN CO., LTD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6235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资本金:4亿日元

  代表取缔役社长:林为平

  注册地:日本国埼玉县川越市竹野10番地1

  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经营范围:1、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2、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3、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维护业务,4、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计销售以及进出口,5、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6、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7.61%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日本光驰主要从事光学、触控面板等行业的镀膜设备及设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镀膜设备是日本光驰的主要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列。公司本次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79,810.00万日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允性原则,经双方协议确定交易总金额为79,810.00万日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及价格:协议标的为光学镀膜机,总金额为79,810.00万日元。

  2、货款支付方式、期限和条件: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或信用证(L/C)方式通过卖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买方对设备款进行分期支付。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司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有利于公司实现产能扩张,加快产品结构升级,提升盈利能力,保证公司光学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会产生积极影响。

  七、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日本光驰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088.19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充分讨论后认为:

  公司本次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及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其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本次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设备进口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85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公司定于2019年9月20日下午14:00时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9月2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15:00至2019年9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3日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2019年9月16日开始,至2019年9月18日下午16:00时结束。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邮编:31801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6—89811901  传真:0576—89811906

  (3)会议联系人:熊波、陶曳昕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资料。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3”,投票简称为“水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86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8月24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9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15:30

  二、接待地点:公司滨海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三、预约方式:参与投资者请于2019年9月9日前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陶曳昕

  电话:0576-89811901

  传真:0576-89811906

  邮箱:sjzqb@crystal-optech.com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兼总经理王震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证券投资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87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19年8月22日至2020年8月21日)。详情请见2019年8月24日、2019年8月27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告编号:(2019)074号)、《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9)077号)。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