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9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承诺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承诺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向公司承诺在2019年8月31日前归还公司因其与高雅卿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划扣的款项30,540,554元,以弥补因该事项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019年8月30日,彩虹集团将南山法院被划扣资金30,540,554元归还至公司账户,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请求依法撤销南山法院(2019)粤0305执异229号《执行裁定书》;请求依法撤销南山法院(2019)粤0305执36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及(2019)粤0305执3695号《执行裁定书》,请求裁定公司无需在未追回现金红利人民币30,540,554元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高雅卿承担责任。若上述复议成功,公司会将30,540,554元及时退还给彩虹集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