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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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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2、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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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38,372.27万元、350,815.18万元、409,662.40万元和443,714.93万元,报告期内保持稳定增长。

  公司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较高,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低。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47%、88.53%、81.95%和75.96%,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53%、11.47%、18.05%和24.04%。

  公司主要从事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与此业务特点相对应,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系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余额较大所致。公司非流动资产以长期应收款为主,主要是与PPP(含BT)工程项目相关的长期应收款。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79,034.59万元、281,460.97万元、328,031.99万元和356,373.85万元。从负债结构上看,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负债结构与公司资产结构、业务特性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四者合计金额为256,249.14万元、257,915.84万元、和293,688.25万元和276,986.10万元,占各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1.92%、91.63%、90.66%和90.13%。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随着PPP业务的逐步开展,公司流动负债总额有所增长。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8、1.10、1.04和1.10,速动比率分别为0.76、0.86、0.79和0.81,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较为平稳。

  公司应付账款在流动负债中占有较大比重,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劳务采购以及机械租赁款项。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及其占流动负债比重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导致公司流动比率相对较低。2017年末流动比率较2016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一直保持在99%以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44%、99.14%、99.22%和99.48%。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分别为229,914.06万元、252,595.99万元、264,090.74万元和125,198.5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2.47%、97.06%、97.77%和98.29%,报告期内基本稳定。报告期内,勘察设计及试验检测业务收入分别为3,934.16万元、4,118.21万元、6,012.19万元和2,175.24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58%、1.58%、2.23%和1.71%。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毛利分别为21,772.23万元、22,485.70万元和24,655.21万元,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报告期各期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8.63%、90.72%、91.62%和92.17%。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基本呈稳定增长趋势。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公司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45%、8.08%、8.55%和9.03%;勘察设计及试验检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19%、33.97%、34.36%和44.17%。2016年度、2017年度,园林绿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09%和19.40%。报告期内,受工程项目规模、施工周期等因素影响,主要项目在不同期间预计总成本、毛利率发生变动,导致公司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毛利率略有增长,但基本保持稳定。

  3、现金流量分析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345.82万元、11,894.58万元、-4,551.21万元和-67,032.31万元,剔除SPV项目公司影响后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345.82万元、11,894.58万元、11,984.85万元和-21,187.78万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0,977.51万元、11,459.65万元、12,225.10万元和4,161.91万元。

  2016年度及2017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总体具有匹配性。2018年度,受在建PPP项目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为-4,551.21万元,主要系根据合同约定PPP项目在建设期内需先期投入资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018年度,剔除因实施亳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PPP项目及宿松振兴大道PPP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影响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1,984.85万元,与净利润相匹配。2019年1-6月,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67,032.31万元,主要系2019年1-6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和PPP项目在建设期内需先期投入资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分析如下:

  ①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6年度增加3,548.76万元,增幅为42.52%,主要系公司承建的BT项目2017年进入回购期回款,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②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51.21万元,主要系受在建PPP项目影响,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在PPP项目在建设期内需先期投入资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756.53万元、2,765.55万元、-1,912.70万元和931.47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公司借款及转让子公司所致。2018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1,912.70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机器设备所致。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396.49万元、-2,510.25万元、12,367.16万元和42,869.81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受银行负债及长期应付款规模变动的影响。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67.16万元和42,869.81万元,主要系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六)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5、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7、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2、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9,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347.30万元人民币。

  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9,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32.74万元人民币。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根据盈利状况和发展规划由董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对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一致。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安徽交建兴源路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兴源路面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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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兴源路面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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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历史沿革

  ①2007年9月,兴源路面设立

  2007年8月28日,兴源路面召开第一次全体股东会议,同意设立兴源路面。

  2007年9月4日,安徽通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皖通验字[2007]03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9月3日止,兴源路面已收到交建有限及陈明洋投入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

  2007年9月6日,兴源路面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兴源路面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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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2012年11月,增资至1500万元

  2012年11月13日,兴源路面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同意将兴源路面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万元,新增500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自然人潘慧子以现金认缴。

  2012年11月15日,安徽华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皖华一验字[2012]第05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2年11月15日止,兴源路面已收到潘慧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12年12月3日,兴源路面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兴源路面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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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2015年10月,股权转让

  2015年9月15日,兴源路面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同意将陈明洋、潘慧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交建有限。

  同日,交建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分别与陈明洋、潘慧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10月19日,兴源路面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兴源路面的股权结构如下:

  ■

  此后,兴源路面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经营状况

  兴源路面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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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华普天健审计。

  (4)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核查,报告期内兴源路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其他股东基本信息

  兴源路面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股东。

  (6)发行人董事、高管未在子公司中持有股权或拥有权益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兴源路面股权或在兴源路面拥有权益的情形。

  2、安徽省路通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路通检测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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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6月30日,路通检测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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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历史沿革

  ①2003年11月,路通检测设立

  2003年9月20日,路通检测召开第一次全体股东会议,同意设立路通检测。

  2003年10月28日,安徽通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皖通验字[2003]16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3年10月17日止,路通检测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5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

  2003年11月3日,路通检测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路通检测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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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2005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3月2日,路通检测召开股东会,同意祥源地产受让合肥富源交通工程公司持有的路通检测10%股权。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5年3月9日,路通检测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路通检测股权结构如下:

  ■

  ③2006年4月,增资至80万元

  2006年3月10日,路通检测召开股东会,同意将路通检测注册资本增加至80万元,新增30万注册资本由交建有限以现金方式认缴。

  2006年4月11日,安徽通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皖通验字[2006]01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4月11日止,路通检测已收到交建有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6年4月17日,路通检测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路通检测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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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2014年11月,增资至200万元

  2014年10月25日,路通检测召开股东会,同意将路通检测注册资本增加至200万元,新增120万元注册资本由交建有限以现金方式认缴。

  2014年11月20日,路通检测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路通检测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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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2015年3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年3月1日,路通检测召开股东会,同意祥源地产将其持有的路通检测2.5%股权转让给交建有限。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3月6日,路通检测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路通检测股权结构如下:

  ■

  此后,路通检测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经营状况

  路通检测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华普天健审计。

  (4)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核查,报告期内路通检测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其他股东基本信息

  路通检测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股东。

  (6)发行人董事、高管未在子公司中持有股权或拥有权益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路通检测股权或在路通检测拥有权益的情形。

  3、浙江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浙勘院系交建有限于2014年11月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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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6月30日,浙勘院股权结构如下:

  ■

  (2)历史沿革

  ①2001年6月4日,浙勘院由浙江奔腾预应力工艺设备有限公司、孙武红等18名发起人发起设立,浙勘院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2001年4月10日,浙江中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浙中州验字[2001]第27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1年4月6日,浙勘院已收到股东投入的实收资本2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经历次股权变动后,截至2014年浙勘院被发行人收购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

  ②2014年11月13日,浙勘院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同意股东孙武红将其持有的浙勘院34.375%的股权转让给交建有限,同意股东俞宪明将其持有的浙勘院20.625%的股权转让给交建有限,其他股东对上述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日,交建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分别与孙武红、俞宪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11月21日,浙勘院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勘院股权结构如下:

  ■

  此后,浙勘院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经营状况

  浙勘院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华普天健审计。

  (4)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核查,浙勘院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其他股东基本信息

  除发行人外,浙勘院现有其他股东为自然人俞宪明。俞宪明,男,1954年生,自2001年至今历任浙勘院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

  (6)发行人董事、高管未在子公司中持有股权或拥有权益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浙勘院股权或在浙勘院拥有权益的情形。

  4、宿松县振兴基础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宿松振兴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宿松振兴股权结构如下:

  ■

  宿松振兴自成立之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股权变动。

  (2)经营状况

  宿松振兴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华普天健审计。

  (3)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核查,报告期内宿松振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其他股东基本信息

  宿松振兴除发行人外,其他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

  (5)发行人董事、高管未在子公司中持有股权或拥有权益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宿松振兴股权或在宿松振兴拥有权益的情形。

  5、亳州市祥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亳州祥居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6月30日,亳州祥居股权结构如下:

  ■

  亳州祥居自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股权变动。

  (2)经营状况

  亳州祥居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华普天健审计。

  (3)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核查,报告期内亳州祥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其他股东基本信息

  ①亳州金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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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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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发行人董事、高管未在子公司中持有股权或拥有权益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亳州祥居股权或在亳州祥居拥有权益的情形。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经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4,99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超过20,437.37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与预计募集资金存在差异的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计划金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本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自筹方式解决。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所述风险因素外,本公司还面临其他风险因素如下:

  (一)公司业务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接业务,但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业务承接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点,企业在当地的施工业绩和声誉是业主选择施工方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是安徽省公路、市政施工排名前列的骨干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徽省内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70%。近年来,公司实施对外拓展战略,加大了对安徽省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但仍存在业务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二)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客户主要为主管公路、市政建设的政府部门或政府授权设立的实体公司。由于工程施工存在季节性,因而在整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一定的季节波动特征,一般下半年收入和利润高于上半年,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另外,寒冷、高温、雨雪等天气因素对施工进度也有一定影响,从而造成业绩存在一定的波动。

  (三)法律诉讼和仲裁的风险

  公司作为公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可能存在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导致的工程质量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或因付款而产生材料、人工费等清偿责任,上述责任均可能导致潜在诉讼风险和仲裁风险。

  (四)质量风险

  公司在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形成了全过程、全流程的管理控制体系,设立了项目管理中心,对项目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已经通过了GB/T50430-2007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但一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业绩和声誉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波动、投资结构调整变化、市场竞争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等因素的影响,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与前期预测存在一定差异。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及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2018年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口径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为15.34%;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在短期内充分产生经济效益,因而公司存在着本次发行后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及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七)非经常性损益变动风险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0,782.31万元、11,385.41万元、12,112.16万元和4,118.79万元,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010.69万元、414.92万元和955.31万元和59.8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8.65%、3.64%、7.89%和1.45%。报告期内,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祥源控股及其关联方在2016年向公司借款而支付利息的情形所致,由此形成的非经常性损益为2,091.85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祥源控股及其关联方已经归还所借款项及相应利息,并承诺不再向公司借款。上述非经常性损益预计将来不会发生。除上述借款利息形成的非经常性损益外,公司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

  二、重要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签署将履行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2亿元以上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0年3月31日,本公司与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五河县漴河综合整治(BT)项目合同文件》,约定本公司向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漴河治理、道路建设、滨河绿地景观工程、两所小学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服务,采用投资建设-回购模式(即BT模式)组织建设,建设期5年,回购期为交工或竣工验收后3年。

  (2)2011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签订《安徽省黄山至祁门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第HQLM-01合同段合同文件》,约定本公司提供该标段路面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202,536,300.00元,工期为426天。

  (3)2012年10月19日,本公司与杭新景高速公路(衢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签订《浙江省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浙赣界)段第11标段合同文件》,约定本公司提供该标段高速公路、大桥、隧道及其他构造物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424,920,231.00元,工期为32个月。

  (4)2013年7月10日,本公司与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合福铁路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路基工程施工LJ-01合同段合同文件》,约定本公司提供该标段路面、枢纽立交、大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209,998,028.45元,工期为730天。

  (5)2013年7月30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济祁高速公路永城至利辛安徽段路基工程施工第LJ-04标段合同协议书》,约定本公司提供该标段路基、桥涵、防护排水、立交、大桥等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373,331,371.00元,工期20个月。

  (6)2014年3月19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济南至祁门高速公路淮南至合肥段路基工程第LJ-03标段合同文件》,约定本公司提供该标段内除桥面沥青铺装工程外的全部土建工程的施工服务,合同总价211,463,008.09元,工期为20个月。

  (7)2014年6月20日,本公司与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S343霍陈路一级公路改造(城西湖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04标)合同文件》,约定本公司向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该标段公路、立交、桥梁及其他构造物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为291,985,396.27元,项目工期18个月,回购期为交工或竣工验收后2年。

  (8)2014年8月11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济祁高速公路永城至利辛安徽段路面工程施工第LM-01标段合同协议书》,约定本公司提供该标段沥青砼面层、水稳基层、水稳底基层、中央分隔带、土路肩、路面排水、岳集枢纽互通立交路面、涡阳北互通立交路面、道家服务区路面、涡阳北养护工区路面、涡阳北收费站路面等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252,000,000.00,工期16个月。

  (9)2014年8月11日,本公司与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签订《安徽省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马鞍山段路面工程第CMLM-01合同段合同文件》,约定本公司提供该标段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252,800,181.00元,工期为425天。

  (10)2014年10月14日,本公司与G307线雅布赖至山丹(蒙甘界)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签订《国道307线(原省道317线)雅布赖至山丹(蒙甘界)段一级公路(一幅)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书》,约定本公司提供该标段公路、大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275,510,028.00元,工期为26.7个月。

  (11)2015年2月3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段路基工程施工(第二合同段)合同协议书》,约定本公司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该标段公路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为297,881,250.40元,项目工期22个月。

  (12)2015年3月2日,本公司与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东乡至昌傅高速公路新建工程路基工程C1合同段合同文件》,约定本公司向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该标段公路、立交、桥梁及其他构造物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为220,728,631元,项目工期486天。

  (13)2015年9月7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陇西至路口段应急工程施工HRC-02标合同文件》,约定本公司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该标段公路、立交、桥梁及其他构造物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为288,043,600.00元,项目工期20个月。

  (14)2015年10月26日,本公司与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土建施工合同协议书(第7标段)》,约定本公司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该标段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为402,052,688元,项目工期36个月。

  (15)2016年6月1日,本公司与阜阳市颍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本公司为阜阳市颍州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颖淮生态文化旅游区一期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合同总价为616,385,909.56元,项目工期1,800天。

  (16)2016年6月21日,中城建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与海口市市政管理局签订《海口市21条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合同》,约定向海口市市政管理局提供包括海口市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秀英区等四个行政区范围内21条道路的改造提升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服务,项目总投资为114,441万元,建设期12个月。

  2016年10月28日,海口海中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海口市21条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包括海口市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秀英区等四个行政区范围内21条道路的改造提升工程及配套工程,合同总价为555,694,000元,项目工期365天。

  (17)2016年7月12日,本公司与海南桂林洋热带农业公园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本公司提供按照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修改文件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道路路面改造、路灯、园林景观、交通等工程施工服务,合同总价90,971,875.00元,工期2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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