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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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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9-033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云投资”)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2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2019年8月30日,公司收到彩云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彩云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达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彩云投资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进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彩云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彩云投资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彩云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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