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西部大开发20周年,也是公司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深化之年。上半年,公司围绕董事会战略决策,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统筹规划,积极作为,实现公司经营成果的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达385.42亿元,同比增长8.99%;实现营业总收入257.89亿元,同比增长16.57%;实现利润总额5.56亿元,同比增长123.71%,扣除因取消离退休人员大额医保费非经常性因素影响后,利润总额为3.33亿元,同比增长34.27%。
报告期,公司全面推进工程精细化管理,推动项目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接的标前评估,建立健全责任成本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从项目运行、结算收款、潜亏备案等方面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管控。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风险研判,建立安全风险研判清单,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项目现场施工管理。持续深化质量效益“双提升”工作,升级集团质量管理系统,搭建公司内部技术质量工作交流学习平台,持续进行工程质量提升专项督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报告期,公司不断深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公司降本增效。一是报告期公司积极开展绩效考核改革和商业模式改革。二是稳步实施结构性降杠杆,严格执行融资额度管理,强化贷款及续贷计划管理,积极推进可转债、可续期公司债券申报发行。三是深入推进工程结算和工程款的回收,加快应收账款催收,加大存货的市场化出清处置力度。四是因企施策,积极改善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开展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专项清收。
报告期,公司重视科技研发的提升和引领作用,稳步推进技术创新工作。一是制定公司技术研究三年发展规划,明确技术研发方向和发展措施。二是加强与高校、研发机构、技术组织的合作,共同开发BIM平台,共享新形成的专利权,共同开展高端研发项目和博士后工作站的课题。三是加速推进智能建工BIM协同管理平台、专利申请及授权等公司重点研发项目及科技成果转化。2019年上半年,公司共获得58项专利的授权,其中发明专利7项。
报告期,公司持续强化建设关键领域风险防范,提升管控效益。一是强化上市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二是强化资金风险防范,开展下属单位资金管理专项检查。三是建立健全分析评价机制,全面清理、整改公司各层级企业管理情况,持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及经营管理状况审计。四是加大对重大经济合同、重大决策中的涉法事项和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性的法律审核力度,加强对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置效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74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 于 2019 年8月23日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年8月29日下午14点30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福生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2019年度半年度报告》《重庆建工2019年度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重庆建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7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19-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可续期债权融资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申请可续期债权融资的公告》(临2019-0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授权公司根据董事会其他后续审议事项的进程,安排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75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要求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列报。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财务报表内容调整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二)利润表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董事会发表声明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报表格式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公司监事会发表声明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重庆建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建工董事会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四)重庆建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五)重庆建工监事会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76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系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在2018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百强所”综合排名中名列第12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并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298.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费用248.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项事宜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77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可续期债权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融资人”)拟申请可续期债权融资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计划代理人(以下简称“工行代理人”或“投资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重庆市分行”或“项目管理人”)签署《可续期债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协议金额为10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无固定融资期限。
●本次可续期债权融资对公司2019年的资产总额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负债结构,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可续期债权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工行代理人、工行重庆市分行签署《投资协议》,申请可续期债权融资。本次融资是由投资人设立理财计划进行直接投资,并委托项目管理人对债权投资项下资产及债权投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议金额为10亿元。投资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存量债务,无固定融资期限。
本次债权融资所涉各方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计划代理人(投资人)
负责人:顾建纲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项目管理人)
负责人:刘亚干
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9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金额:10亿元
(二)用途:偿还融资人存量债务
(三)期限:本协议项下债权投资为可续期债权融资,无固定期限,初始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递延融资期限以1年为一个周期延续。
(四)融资利率:由初始利率及重置利率组成。初始利率:以协议约定为准;重置利率:当初始利率到期或申请延期时,每延长一年融资利率均在初始利率基础上跳升300个基点,并以此为限。
(五)付息方式:本协议项下债权投资以每季度为一个计息周期,且以每年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及12月20日为结息日。融资人应在结息日次日支付该计息周期的利息,在融资到期日支付最后一个计息周期的期利息。融资人在任一结息日前3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项目管理人后,融资人有权选择将当期应付利息递延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利息递延不应视为融资人未按照签订协议约定支付利息的违约事件。
(六)强制付息事件:融资人结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之一,不得递延当期应支付利息以及已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七)协议生效:自各方有权签字人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以债权投资方式融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可续期债权融资没有明确的融资期限,除非发生各方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公司可将利息递延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公司拟将本次可续期债权融资作为权益工具计入公司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因本次交易计入权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的负债水平,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本次交易对公司2019年的资产总额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 、 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可续期债权投资协议》(2019年直投(债投)字第085号)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78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或“公司”)于 2019年8月23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下午16点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7人,实际出席的监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 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2019年度半年度报告》《重庆建工2019年度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重庆建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7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9-07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9-079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建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就资金占用、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和公司治理不规范等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及时对有关事项进行纠正,组织对相关规则进行学习培训,并全面自查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目前已按监管要求和有关法规整改完毕。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的“2017-080”号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939 公司简称:重庆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