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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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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17,193.24万元,比上年同期464,137.31万元降低10.11%,实现利润总额76,422.59万元,比上年同期16,233.17万元增长370.78%,实现净利润70,498.88万元,比上年同期10,436.09万元增长57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329.00万元,比上年同期5,697.44万元增长1,116.84%。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了子公司长光华医8.2041%的股权和威士达60%的股权,增加了公司投资收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受公司股票价格上升等影响,公司冻结的隋涌等9名自然人股票的公允价值增长 824.51万元,导致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长824.51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威士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公司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约20%。

  (二)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由规模增长向效益增长转变”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聚焦主业、锐意改革,注重发展实际,科学谋划长远目标,通过提质增效提高经营管控质量,提升经营运行效率。

  1、突出导向引领,实现规划先行。

  公司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重点把握行业内客户群体需求,结合公司产品特点及优势,细化和明确了医疗器械、制药装备、医疗服务和医疗商贸四大业务板块的产品发展方向,依托产业融合,做好产品布局,提升产品竞争力。

  2、深化市场导向,推进营销升级。

  (1)转变销售用人机制,提升市场营销能力。结合市场变化,公司营销团队逐步发展为以属地化人员为主、厂派人员为辅的销售用人机制,制定出相应的用人政策与激励政策,探索营销人员管理模式,培养能跟市场需求相匹配、能跟竞争对手相抗衡的高素质营销队伍。

  (2)转变售后服务模式,提升售后服务能力。转变售后服务模式,由原来的抢修为主转变为预防为主,将售后服务作为树立企业信誉和品牌形象的良好方式。建立和实施新华医疗售后服务码头,由点及面,通过在省会城市建立系统化、网络化的售后服务中心,搭建起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形成新华医疗的服务品牌,打造售后服务名片,逐步承接全产品线的售后服务工作。

  (3)创新营销模式,积极推行电子商务。将电子商务作为营销提升的重点之一,协同公司子公司、各部门在内部搭建起线上销售体系和架构,从研发、生产、质检、发货、售后等环节,建立一整套的电子商务体系,让电商成为各单位市场营销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把电商打造成为继国内销售、国际贸易、商贸物流之外的第四种营销模式。

  3、培育核心产品,打造一流品牌。

  新华医疗紧紧围绕“做一个好产品”的指导思想,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抓产品竞争力。

  (1)规划产品发展方向。以跟进建立好产品为首要目标,积极向产品线上下游延伸,实现点线面协同发展,形成综合竞争力。

  (2)建立和完善工艺规划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工艺管理机构,强化产品质量,优化工艺流程,围绕提高效益目标,做好工艺定额管理,开展工艺增效工作。

  (3)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探索不良事件监测流程和机制的设计优化,组建内部不良事件监测机构;根据不良事件监测情况和市场维修情况,持续开展内部监督抽验工作,将其作为监督各单位批量生产产品稳定性和一致性的有效手段。

  4、改善管控模式,优化管控措施。

  建立专业化的管理体系,加强预算管理,以资金预算管理为基础,以成本控制为中心,定期对公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加快推进CBS资金管理系统进程,为实现资金统一管控提供信息基础。同时,继续推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在公司框架下帮助子公司搭建各自的内控体系和内控制度。

  5、管控监督结合,管理深化提升。

  优化公司生产管理体系,通过“生产管理规范与提升”立项实施,明确架构权责、规范制度要求、量化管控方法、强化监督考核,实现生产流程化、制度化、体系化管理;继续扩大“集中采购”模式的积极作用,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强化对供应商的管理与考核。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许尚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9-04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8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尚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要求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的《新华医疗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新华泰康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执信”)成立于2013年8月9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新华医疗的全资子公司新华泰康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泰康”)认缴出资额为1,0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00%;北京执信瀚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9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9.00%;其经营范围为:销售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5月09日);销售I类Ⅱ类医疗器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中介除外);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

  新华执信主营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的代理销售,为二级及以下经销商,新华执信的业务拓展缓慢,为及时收回投资,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挂牌转让新华执信5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华泰康不再持有新华执信的股权。

  本次出售股权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新华执信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9]第0808号),以2019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华执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423.93万元,最终评估结果按照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国资管理单位的底价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

  本次出售资产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4)。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9-04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8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据此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钊艳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新华泰康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执信”)成立于2013年8月9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新华医疗的全资子公司新华泰康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泰康”)认缴出资额为1,0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00%;北京执信瀚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9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9.00%;其经营范围为:销售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5月09日);销售I类Ⅱ类医疗器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中介除外);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

  新华执信主营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的代理销售,为二级及以下经销商,新华执信的业务拓展缓慢,为及时收回投资,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挂牌转让新华执信5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华泰康不再持有新华执信的股权。

  本次出售股权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新华执信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9]第0808号),以2019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华执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423.93万元,最终评估结果按照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国资管理单位的底价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

  本次出售资产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公司将履行国资管理单位对评估结果的备案核准和底价确认程序,并根据国资管理单位的底价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4)。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而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9-04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挂牌转让北京新华执信医疗

  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全资子公司新华泰康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泰康”)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执信”)51%的股权

  ●本次挂牌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后续将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核准和底价确认程序,最终按照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国资管理单位的底价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新华执信成立于2013年8月9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新华医疗的全资子公司新华泰康认缴出资额为1,0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00%;北京执信瀚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9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9.00%;其经营范围为:销售医疗器械Ⅲ、Ⅱ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7月25日);销售I类医疗器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中介除外);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新华泰康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新华执信5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华泰康不再持有新华执信的股权。

  本次出售股权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新华执信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9]第0808号),以2019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华执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423.93万元,最终评估结果按照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国资管理单位的底价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

  本次出售资产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此次出售新华执信51%的股权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截止目前,尚无确定交易对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766249790

  3、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外环西路26号院22号楼四层(园区)

  4、法定代表人:赵襄生

  5、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营业期限:2013-08-09 至 2033-08-08

  8、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5月09日);销售I类Ⅱ类医疗器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中介除外);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华执信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新华执信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10、新华执信的股权变动情况

  新华执信成立于2013年8月9日,其中新华泰康持股比例为51.00%;北京执信瀚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00%,截止本公告日,新华执信未发生过股权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天健兴业以2019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新华执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于 2019 年8月 5日出具《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9]第0808号)。

  资产评估报告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式进行评估,评估师经过对新华执信财务状况的调查及经营状况分析,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内含价值,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新华执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423.93万元,评估增值554.40万元,增值率为19.32%。

  (三)本次交易事项定价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1、交易标的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新华泰康持有的新华执信51%的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将采用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交易对方及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2、挂牌价格

  截止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新华执信的审计评估已结束,公司后续将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核准和底价确认程序,最终按照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国资管理单位的底价确认结果作为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最终挂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以不低于上述价格申请挂牌。如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延期或在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申请挂牌。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挂牌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出售股权的目的

  新华执信主营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的代理销售,为二级及以下经销商,新华执信的业务拓展缓慢,为及时收回投资,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挂牌转让新华执信51%的股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成交价格以最后摘牌价格为准,鉴于后续公司将履行国资管理单位评估结果备案核准和底价确认程序,公司尚无法确定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以交易完成后的计算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披露对公司业绩影响情况。

  本次挂牌转让完成后,公司将退出本投资项目,可以及时收回投资,实现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集中资源拓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六、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新华医疗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新华医疗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9-044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根据财政部 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使用权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负债”、“租赁负债”项目。

  2、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4)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项目。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主要反映:(1)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2)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该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的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而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587                                  公司简称:新华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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