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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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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繁重艰巨的公司经营发展任务,公司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扎实稳妥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4亿元,同比增长48.63%,利润总额16,303.34万元,同比增长6.6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765.66万元,同比减少0.99%。实现每股收益0.11元。其中:

  民用锦纶长丝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3.18亿元,同比减少15.14%;利润3,553.82万元,同比减少41.78%;净利润2,734.29万元,同比减少45.82 %。

  跨境电商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3.06亿元,同比增长168.91%;利润12,453.07万元,同比增长39.11%;净利润10,273.04万元,同比增长30.55%。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丰富产品结构,提升运营效率

  民用锦纶长丝业务板块方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丰富产品多元化结构,在保持传统优势产品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整合资源,拓展新产品市场,重点加强了色丝、空包纱和锦纶仿棉纱业务的生产和销售投入力度,以满足国内外不断增长的产品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员工薪酬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绩效、强团队管理能力的高素质梯队,优化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二)引入战略伙伴,增强竞争实力

  年初公司同时引入了省、市两大国资背景股东,旨在进一步壮大主业,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资源和机遇,公司迎来发展新契机。6月份公司与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发展投资集团共同发起设立河南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1亿元,持有51%的股权。此举有利于公司将自身锦纶技术研发制造优势和下游产品市场开发优势,与合作方的上游产业技术优势和丰富的资源要素优势相结合,打通整合锦纶全产业链,延伸拓展化工新材料领域,突破原料供应瓶颈,降低公司锦纶纺丝生产成本,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整体竞争实力。

  (三)调整商品类目,开发新兴市场

  跨境电商业务板块方面,降低同质化较多,利润率相对较低,竞争激烈的数码类产品销售额的比重,增加毛利较高、竞争相对平和的服饰类产品、家居类产品销售比例。着力开发中东、俄罗斯、非洲及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业务。同时积极扩大在NOON、MAIL-RU等新兴平台的业务。

  (四)加强进口业务,贡献新增利润

  公司跨境电商扩大国际知名品牌的进口产品代理销售业务,主要致力于母婴、美妆、保健食品、个人护理等几大畅销类别。公司目前已经是各大著名跨境电商网站重要供应商。2019年开始,公司也在各大跨境电商平台陆续开设多个自营店铺。进口业务已经达到15%销售额占比,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6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直接送达和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丁尔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

  3名独立董事鉴于本次报告中提及的占用资金偿还方案真实性、可行性一时无法核实,故对该议案弃权表决。

  公司发现上述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三鼎集团已拟定占用资金归还方案,后续将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二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抵押物,相关抵押程序正在进行中。控股股东将积极处置变现二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等相关优质资产,筹措资金用于归还占用资金,并于一个月内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6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骆中轩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阅读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6月份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6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及要求,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一)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二)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进行相应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此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31号”核准,本公司拟向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孔鑫明、自然人丁航飞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9,305万股(含19,30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15年9月 10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05万股,发行价格5.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153,05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7,845,95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63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邹春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47,816,642 股,发行价格为 7.0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019,991.7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1,056,603.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7,963,388.0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城阳支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资金结余为零,所有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为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85,520.23元;

  2、 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为向邹春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4,721,357.34元。

  3、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19年6月30日,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33,349,745.52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6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存在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集团”)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及董事会目前尚在梳理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详细情况,后续将持续进行信息披露。

  3、公司正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控股股东已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资金占用的问题。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控股股东不能解决前述问题,将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能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如控股股东出现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或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情况,其股份减持将受相应限制。

  一、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事项

  经公司自查,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通过供应商及在建工程项目等方面占用公司资金共计596,905,244.51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7%。

  公司控股股东三鼎集团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解决,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将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能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方案

  1、公司发现上述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2、控股股东三鼎集团已拟定占用资金归还方案,后续将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二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抵押物,相关抵押程序正在进行中。

  3、控股股东将积极处置变现二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等相关优质资产,筹措资金用于归还占用资金,并于一个月内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事项为目前公司自查的结果,公司将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 况,如有同类事项公司后续将进行信息披露。

  2、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控股股东已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控股股东不能解决前述问题,将构成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能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如控股股东出现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或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情况,其股份减持将受相应限制。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6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化纤板块

  1、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2、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跨境电商板块

  1、跨境电商分大类销售收入明细

  ■

  2、通拓科技出口自营网站(含移动端)营业收入情况

  ■

  3、关键出口经营数据

  ■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1113                                公司简称:华鼎股份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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